2026年宝安区凤凰英才计划-留学人员创业配套资助
政策依据
《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资助标准
按照企业获得的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资助金额给予等额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当年度已依据《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获得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资助的企业。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注册地为宝安区且企业正常经营; 2.企业通过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申请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资助并通过资格审核,且通过资格审核后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一直在宝安区; 3.留学人员创业配套资助根据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资助; 发放的流水金额分两次申请、发放,申请人须在获得对应批次的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资助补贴之日起6个月内相应提交首发申请和续发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