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田英才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人才或团队支持
政策内容
以赛引才支持。支持投资机构、行业协会、校友会等机构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活动中积极推介福田区人才发展环境,每推动一个获奖人才或团队落地福田,给予获奖人才或团队不超过500万元支持,给予推介机构不超过100万元支持,对同一推介机构每年给予不超过500万元支持。
申报条件及支持额度
【申请对象及条件】
1.自2025年1月起,在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省级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市级或区级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项,且赛事奖金、融资资金均已到账;
2.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项目申请获奖人才或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申请人需为获奖人才本人或团队负责人,限报1人;
4.申请获奖人才或团队须落地福田。
【支持事项】
1.创新创业大赛的定义和范围(详见材料列表中的《支持赛事清单》附件1)
(1)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由国家部委主办、牵头主办或联合主办的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总决赛。
(2)省级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由北京、上海或广东的省级主管部门主办、牵头主办、联合主办或组织实施的,举办地为北京、上海或广东省的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省级区域赛总决赛或省级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
(3)市级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由深圳市级主管部门主办、牵头主办、联合主办或联合举办的,举办地为深圳市的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市级区域赛总决赛或市级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
(4)区级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由福田区主管部门主办、牵头主办、联合主办或联合举办的,举办地为福田区的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区级区域赛总决赛或区级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
2.支持规则和标准
(1)经核定对自2025年1月起在各级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人才或团队,根据获奖项目落地福田时,所处融资阶段及获取融资情况,按条件给予支持,其中:国家级奖项最多不超过500万元,省级奖项最多不超过300万元,市、区级奖项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2)融资轮次范围及界定
①天使轮(不含种子轮阶段融资);
②Pre-A轮(含Pre-A+等及A轮之前对获奖项目的战略投资等属于Pre-A轮融资);
③A轮(含A+轮等及B轮之前对获奖项目的战略投资等属于A轮阶段融资);
④B轮(含B+轮等及C轮之前对获奖项目的战略投资等属于B轮阶段融资);
⑤C轮(含C+轮等及D轮之前对获奖项目的战略投资等属于C轮阶段融资);
⑥下一融资轮次前对获奖项目的融资金额归属上一融资轮次统计计算。
(3)同一获奖人才或团队符合以上多个条件的,按从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