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宝安区工信领域“凤凰英才岗”经营管理类人才资助项目
政策依据
根据《宝安区关于实施“凤凰英才计划”进一步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宝发〔2022〕7号)、《宝安区2025年度“凤凰英才岗”人才评聘工作方案》(深宝组〔2025〕32号)和《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2025年度“凤凰英才岗”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25年度工信领域“凤凰英才岗”经营管理类人才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支持内容
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凤凰英才岗”人才评聘分为人才直认和人才遴选两种方式,设 A、B、C、D四档,资助标准分别为每年 48、36、24、12万元,支持周期三年。
人才遴选的经营管理类“凤凰英才岗”设岗单位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上年度产值 5 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和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的软件信息企业;
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
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胡润研究院发布的《全球独角兽榜》或长城战略咨询发布的《GE1 中国独角兽企业研究报告》中的独角兽企业。同一企业原则上每年申报推荐的经营管理类“凤凰英才岗”人才不超过1名。
支持类型
(一)工业企业
(二)软件信息企业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凤凰英才岗”经营管理类人才设岗单位,为宝安区依法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企业:
①上年度产值5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的软件信息业企业。
②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
③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④)胡润研究院发布的《全球独角曾榜》或长城战略咨询发布的《GEI中国独角曾企业研究报告》中的独角兽企业。
2.申报主体拟聘的“凤凰英才岗”经营管类人才,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①申报主体的全职在岗人员:
②)在申报主体担任高级管理职务达1年以上的人才(任职年限截至申报通知发布之日),且目前仍是申报主体高级管理人员。
支持强度和方式
1.对“凤凰英才岗”A、B、C、D档人才分别给予48万元、36万元、24万元、12万元到岗奖励资金和96万元、72万元、48万元、24万元的聘期奖励资金。
2.自人才与设岗单位签订“凤凰英才岗”聘约的聘期起始之日起进入到到岗奖励和聘期奖励支持周期。其中:
①到岗奖励于“凤凰英才岗”聘约签订后,且人才到岗之日起1年内发放;
②聘期奖励资金分两笔平均发放。第一笔聘期奖励于“凤凰英才岗”聘期第二年结束并考核合格后发放;第二笔聘期奖励于“凤凰英才岗”聘期届满并考核合格后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