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支持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一、申报单位为在佛山市完成注册登记,且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企业、商(协)会。
二、申报单位在申报期内登录佛山扶持通网站(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网上申报,上传材料每页均需要加盖公章,申报完成时间以在系统提交时间为准。所有申报材料均在扶持通网站提交,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三、本指南所称“业务年度”指相关项目的发生年度,非项目申报年度。
四、对获得各级财政资助总额已达到申报单位实际支出额的项目,不再给予资助。
五、已提交的材料未能有效佐证相关情况的,评审单位有权要求申报单位另行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六、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项目将不予支持。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等行为,可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撤销资助项目、追缴项目资助资金等。
七、获得专项资金资助的单位要保留好申报材料原件及相关资料,确保在接受各级检查时能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
八、本申报指南由佛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三、支持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支持对象:在佛山市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商(协)会。
支持标准:对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人员费用(往返交通费、住宿费、观展证费用)给予每人不超过2000元支持,每家企业或商(协)会支持1人,低于1000元的不给予支持。
支持业务年度:2024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申报期内见佛山扶持通相关项目,需在扶持通填写完毕后,下载打印盖公章,再上传扶持通;
2.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参会人员的在职证明。包括活动前三个月工资流水凭证、活动前三个月社会保险缴费清单、股权证明(三选一)。如参会人员为法人仅提供法人证明文件即可;
5.发票及支付凭证。支付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发票和银行付款凭证。若银行付款凭证为个人支付,另需提供企业财务的入账报销凭证;
6.参会证明。参会人员现场照片2张(能清楚分辨为进博会或重点经贸活动现场,大合照请标注参会人员)、专业观众证(如有)等;
7.承诺书。(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