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7年度广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2017〕186号)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推荐复核的通知》(粤经信生产函〔2017〕16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数量。
面向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消费品等(包括但不限于)行业,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和工业设计基地三类进行认定,申报数量不限。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
经认定的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所在单位,符合《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粤经信生产〔2015〕368号)有关条件的,可以申报。有关材料按省经信委要求准备。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市经贸信息委负责我市企业的申报受理工作。请申报单位务必将申请材料一式四份(纸质及电子版)报送市经贸信息委生产服务业处(市民中心C区北门二楼2049),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法腾,电话:88101149、18589026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