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人才分项资金第一批资助项目申报
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人才工作分项资金资助计划于2016年6月16日(星期四)开始接受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批接受申报的项目
1、“国家重点人才工程”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资助项目
2、创新长期、外专千人、青年千人资助项目
3、“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创业人才项目、国家”国家重点人才工程”专家在南山新创办企业资助项目
4、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资助项目
5、现代服务业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各单位在正式申报项目前,请仔细研读《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人才工作分项资金实施细则》各项目操作规程及申报通知,按具体要求进行申报。
二、特别说明
1、“国家重点人才工程”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支持政策
首次申报资助须在项目落户南山2年之内的国家“国家重点人才工程”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已发生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可申报资助。
2、创新长期、外专千人、青年千人资助项目支持政策
2016年1月1日以后入选并落户南山的国家“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创新长期项目、外专千人项目、青年千人项目,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已发生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可申报资助。
3、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创业人才项目、国家”国家重点人才工程”专家在南山新创办企业资助项目支持政策
2016年1月1日以后入选并落户南山的国家“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创业人才项目;已认定的国家“国家重点人才工程”专家,于2016年1月1日以后在南山注册新创办企业的,只限享受一次资助。
4、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资助项目支持政策
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29日期间已完成实训计划的项目。每家实训基地资助申报每次应不少于10名实训学生。参加实训计划的学生,应为高校中即将毕业、进入就业实习期的在校学生;实训基地,应为需通过每年年审有效的挂牌实训基地。
5、现代服务业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在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期间已完成的现代服务业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高端论坛和讲座项目。申请单位须为在南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属总部经济和金融、互联网金融、科技服务、软件信息服务、商务服务、文化创意、现代物流、现代旅游、消费性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行业和领域的企事业和社会组织,或为区内高校。
三、专项资金不予资助的几种情形
1、近两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实际控制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5、近三年内存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不合格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