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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不再按照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分配指标的方式进行资助,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实施分档分类资助。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人民币(另外配套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每人8万元),2023年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人民币,2023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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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基础研究、坚持自由探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按照资助类别可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港澳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专项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以及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等。通过亚类说明、附注说明还可将一些资助类别进一步细化。所有这些资助类别各有侧重,相互补充,共同构成当前的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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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基础研究、坚持自由探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按照资助类别可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港澳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专项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以及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等。通过亚类说明、附注说明还可将一些资助类别进一步细化。所有这些资助类别各有侧重,相互补充,共同构成当前的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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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用现代技术与先进设施装备武装农业,推进我省现代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能力,开展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工作。贴息对象为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除深圳市外)从事相关农业工作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单个主体年度累计贴息资金规模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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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补齐农机装备短板,推动我省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我厅开展广东省2025年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项目资金包括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结合项目实施进展和验收情况,按3年分批次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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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决策部署及我省工作安排,加快补齐水稻机械化烘干短板,我厅开展2025年智能农机(水稻)示范基地项目申报。项目财政扶持资金的比例不超过总建设成本的50%,单个智能农机(水稻)示范基地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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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决策部署及我省工作安排,加快补齐水稻机械化烘干短板,我厅开展2025年广东省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对象为涉农企业(含粮食加工储运企业,供销社系统、农垦系统等省属涉农企业)、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财政扶持资金的比例不超过总建设成本的50%,单个项目财政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600万元。不同类型烘干设施所对应的标准投资额度由省农业农村厅另行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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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指导各地各单位做好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两重”建设农业领域项目,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安排一批”的原则,现开展我省2025年农业建设项目入库有关工作,纳入我省2025年农业建设项目储备范围的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项目、数字农业建设项目等6大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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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农业经理人培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2024年全省计划培育农业经理人1200名,通过公开申报,遴选出符合资质条件的培训机构共同承担培育任务。我厅制定了《2024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农业经理人)培育项目入库申报指南》。通过专家评审,遴选出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育任务,每家承担机构安排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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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农业经理人培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2024年全省计划培育农业经理人1200名,通过公开申报,遴选出符合资质条件的培训机构共同承担培育任务。我厅制定了《2024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农业经理人)培育项目入库申报指南》。通过专家评审,遴选出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育任务,每家承担机构安排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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