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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查询到 44 条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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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荔湾区区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文旅特色空间认定工作的通知最高补贴100万

为推进荔湾区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荔湾区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文化创意、数字创意、体育等产业园区,鼓励社会物业运营机构打造专业楼宇,通过提供优质空间、优惠租金和配套服务等方式引进和集聚优质企业。对自上一年度起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省、市、区文化创意、数字创意、体育等产业园区或专业楼宇的,分别给予运营机构不高于100万元、70万元、50万元、10万元支持;由区级升格为市级、市级升格为省级、省级升格为国家级的,给予差额部分支持。
发布时间: 2024-08-19|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8-19 / 2024-08-30
2024-08-3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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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文旅消费—音乐类品牌系列活动项目申报工作最高补贴1000万

为把广州打造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扎实推进文化强市建设,推动城市文化综合实力出新出彩,坚持公开公正、择优扶强、绩效导向、奖补结合的原则,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对于在广州新建或扩建世界级主题公园、重要景区的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对实际投资金额超过10亿元的项目,按照当年实际投资金额(不含土地使用费)的1%—3%给予资金扶持,且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06-19|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10-01 / 2025-01-31
2025-01-31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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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申请多元文化旅游交流合作项目 补贴(文旅10条)最高补贴100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健全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战略部署,进一步促进我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对首次评为国家5A级、4A级、3A级旅游景区的旅游企业,分别给予12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升级档次的,可申请差额奖励。每家企业在本办法有效期内累计奖励不超过12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05-21|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5-22 / 2024-06-07
2024-06-07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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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申请重大文化旅游活动补贴 (文旅10条)最高补贴100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健全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战略部署,进一步促进我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对首次评为国家5A级、4A级、3A级旅游景区的旅游企业,分别给予12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升级档次的,可申请差额奖励。每家企业在本办法有效期内累计奖励不超过12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05-21|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5-22 / 2024-06-07
2024-06-07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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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文化人才工作室扶持(文旅10条)”项目申报工作最高补贴300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健全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战略部署,进一步促进我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对首次评为国家5A级、4A级、3A级旅游景区的旅游企业,分别给予12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升级档次的,可申请差额奖励。每家企业在本办法有效期内累计奖励不超过12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05-21|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2-22 / 2024-03-19
2024-03-19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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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申请办公用房租金补贴(文旅10条)最高补贴50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健全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战略部署,进一步促进我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对首次评为国家5A级、4A级、3A级旅游景区的旅游企业,分别给予12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升级档次的,可申请差额奖励。每家企业在本办法有效期内累计奖励不超过12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05-21|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5-22 / 2024-06-07
2024-06-07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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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旅行社带团奖励(2024年度)申报工作最高补贴20万

为扩投资、促消费、稳外贸、强实体,激发企业活力、提振市场信心,全力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为兴起南沙开发建设热潮积势蓄能。对2024年工业投资项目按照在2024年1月至12月期间纳入统计的完成工业投资额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00亿元以上,50亿元(含)-100亿元,20亿元(含)-50亿元,10亿元(含)-20亿元,5亿元(含)-10亿元,1亿元(含)-5亿元,5000万元(含)-1亿元的,500万元(含)-5000万元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6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发布时间: 2024-03-12|广州市南沙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5-01-01 / 2025-01-15
2025-01-1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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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申请新设立企业或机构落户奖励 (文旅10条)最高补贴1000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健全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战略部署,进一步促进我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对首次评为国家5A级、4A级、3A级旅游景区的旅游企业,分别给予12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升级档次的,可申请差额奖励。每家企业在本办法有效期内累计奖励不超过12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3-06-21|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3-06-25 / 2023-07-14
2023-07-14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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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申请多元文化旅游交流合作项目补贴最高补贴100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健全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战略部署,进一步促进我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对首次评为国家5A级、4A级、3A级旅游景区的旅游企业,分别给予12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升级档次的,可申请差额奖励。每家企业在本办法有效期内累计奖励不超过12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3-06-21|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3-06-25 / 2023-07-14
2023-07-14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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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申请文创产品开发运营项目补贴(文旅10条)最高补贴100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健全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战略部署,进一步促进我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对首次评为国家5A级、4A级、3A级旅游景区的旅游企业,分别给予12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升级档次的,可申请差额奖励。每家企业在本办法有效期内累计奖励不超过12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3-06-21|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3-06-25 / 2023-07-14
2023-07-14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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