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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我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优化我区创新创业环境。重点聚焦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与新型显示以及生物医药、智能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对属于前述产业领域的单位,每个级别额外奖励100万元。逐级获得认定的,奖励差额部分,认定奖励最高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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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人工智能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公共智能算力中心建设,为企业提供低时延、高吞吐、强安全的智能算力支撑。经国家、省、市认定的公共智能算力中心开展智算能力供给、数据资源对接、大模型应用落地等产业生态服务的,给予每家公共算力中心的运营单位每年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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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推动荔湾区科技企业、科创载体、研发机构发展,更好实现科技与产业融合。 对引入“双一流”大学或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的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的科研团队在荔湾区范围内建设培育省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通过科技立项签订任务合同书,以分期拨付形式按不超过建设投入资金的50%给予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财政经费建设补助。对引入“双一流”大学或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的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的科研团队建设培育的省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在白鹅潭商务区或海龙围科创区范围内,按不超过建设投入资金的100%,给予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财政经费建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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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多元化科技成果转化投融资体系,规范区直接股权投资资金(以下简称“直投资金”)管理,提高直投资金的使用效益,培育发展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或先进技术服务企业。直投资金作为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以下简称“科创母基金”)的组成部分,遵循“政府引导、科学决策、市场运作、风险容忍”的原则,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区内优质科技企业及重点招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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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确定举办2024年广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大赛由行业赛和港澳台赛构成,各赛道分为初创组和成长组两个组别,大赛决赛获奖企业,将获得相应奖励支持,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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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确定举办2024年广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大赛由行业赛和港澳台赛构成,各赛道分为初创组和成长组两个组别,大赛决赛获奖企业,将获得相应奖励支持,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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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持续营造引商亲商、爱商扶商、助商暖商的花都氛围,推动花都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助商发展,绿色发展引领带动上市奖励。新迁入或本地存量企业在境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上市的,在符合条件的境外资本市场上市的,在“新三板”创新层成功挂牌的,区财政分阶段给予最高1000万元、600万元、1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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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持续营造引商亲商、爱商扶商、助商暖商的花都氛围,推动花都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助商发展,绿色发展引领带动上市奖励。新迁入或本地存量企业在境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上市的,在符合条件的境外资本市场上市的,在“新三板”创新层成功挂牌的,区财政分阶段给予最高1000万元、600万元、1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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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推动荔湾区科技企业、科创载体、研发机构发展,更好实现科技与产业融合,为努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提供支撑。创新创业专项经费区科技部门推荐和区政府同意,对我区产业带动性较强的企业或项目,按不超过经核定的研发费的10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财政经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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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推动荔湾区科技企业、科创载体、研发机构发展,更好实现科技与产业融合,为努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提供支撑。创新创业专项经费区科技部门推荐和区政府同意,对我区产业带动性较强的企业或项目,按不超过经核定的研发费的10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财政经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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