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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查询到 39 条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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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东省第四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申报认定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是指境外跨国公司以投资性公司、管理性公司等形式在我省设立的,通过投资、授权等方式承担跨区域(含国家或地区)若干家企业资金管理、研发、采购、销售、物流、结算、支持服务等营运职能的法人机构。境外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的,承担部分地区总部功能的总部型机构视同地区总部管理。
发布时间: 2025-03-14|广东省商务厅|资质认定
申报日期: 2025-03-14 / 2025-04-25
2025-04-2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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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东省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贸易救济事项)最高补贴300万

为支持我省企业积极应对国际贸易环境变化产生的不利影响、提升贸易风险防范能力,以促进广东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贸易救济事项),支持类别为贸易摩擦应对研究类、贸易调整援助类,每个企业可同时申请同一类别或跨类别的两个项目,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
发布时间: 2025-01-26|广东省商务厅|市场拓展
申报日期: 2025-01-26 / 2025-03-15
2025-03-1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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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东省对外直接投资及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最高补贴1000万

广东省支持企业开展重点领域对外投资合作和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支持内容有对外投资及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项目、对外劳务合作及相关公共服务项目,每个企业获得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12-09|广东省商务厅|产业专项
申报日期: 2024-12-09 / 2025-02-28
2025-02-28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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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东省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项目最高补贴2000万

广东省支持企业开展重点领域对外投资合作和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支持内容有对外投资及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项目、对外劳务合作及相关公共服务项目,每个企业获得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12-09|广东省商务厅|产业专项
申报日期: 2024-12-09 / 2025-02-28
2025-02-28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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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东省对外劳务合作项目最高补贴300万

广东省支持企业开展重点领域对外投资合作和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支持内容有对外投资及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项目、对外劳务合作及相关公共服务项目,每个企业获得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12-09|广东省商务厅|产业专项
申报日期: 2024-12-09 / 2025-02-28
2025-02-28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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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申报指引最高补贴50万

为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夯实企业稳岗稳产主体责任,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加快各行业领域恢复和发展,推动经济运行进一步回稳向上。鼓励企业扩大投资。对2023年工业投资项目按照在2023年1月至12月期间纳入统计的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00亿元(含)以上,50亿元(含)-100亿元、30亿元(含)-50亿元、10亿元(含)-30亿元、5亿元(含)-10亿元、1亿元(含)-5亿元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发布时间: 2024-07-16|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市场拓展
申报日期: 2024-07-29 / 2024-08-02
2024-08-02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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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省中华老字号认定

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以企业为主体,创建企业应当体现品牌示范性、企业代表性、行业引领性,注重理念、设计、研发、工艺、技术、制造、产品、服务、经营、营销、管理等各方面创新,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彰显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商务部负责全国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强示范引领性的品牌认定为中华老字号,将其所属企业认定为中华老字号企业,建立中华老字号名录。
发布时间: 2024-07-02|国家商务部|资质认定
申报日期: 2024-07-02 / 2024-07-31
2024-07-31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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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2024年度(对2023年的奖励)航运物流业扶持政策(第一批)兑现申请工作的通知

为共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增强国际航运物流枢纽功能,系统推进“五港”联动发展策略,推动“海港”高质量发展,提高本区对航运物流企业的吸引力,营造良好的航运物流产业发展环境。对通过国际航行汽车滚装船舶经南沙汽车口岸进出口汽车的水上运输企业,每挂靠一次给予最高20万元的航线奖励。该项奖励年度兑现总金额最高30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06-21|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6-25 / 2024-07-15
2024-07-1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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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进一步促进优质企业发展办法(资金支持事项)2023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最高补贴1000万

为促进和保障荔湾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吸引优质项目,规范企业管理,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服务,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工作。对实现年度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的批发企业、营业收入2.5亿元以上的零售企业、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结合企业的产业发展规模和增长等实际情况,分档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
发布时间: 2024-05-27|广州市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产业专项
申报日期: 2024-05-27 / 2024-06-28
2024-06-28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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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居民服务业专题(扩大规模奖励)最高补贴200万

为培育行业龙头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品牌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推进企业线上线下经营,提升企业会员管理水平,拓展企业私域流量。鼓励电商、生活服务平台降低小微企业入驻条件,降低线上运营成本。依托线上平台推进相关行业免费课程培训、直播带货、产品孵化等数字化赋能。鼓励金融、电商、支付平台等机构与商务领域居民生活服务企业合作,推出市场化促销措施,激发消费活力。
发布时间: 2024-04-25|广州市商务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4-25 / 2024-05-08
2024-05-08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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