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已结束
省、市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同步征集、评审、入库。支持在广州市内登记注册且在广州市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穗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加工贸易制造企业等);在我市视同法人单位统计并纳税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设备更新项目按不超过新设备购置额的20%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技改金融政策)项目主要采取银行贷款贴息、保险增信补贴和融资租赁补贴方式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同一技术改造项目可选择技改金融政策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报。2023—2027年力争引导不少于1000亿元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省财政通过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予以支持。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广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入库申报的资助标准是中央、省、市三级资金累计按照不超过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核定投入的50%给予补助,其中数字化水平等级达到二级的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60万元,三级的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四级的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150万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广州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诊断评估监测项目,支持具备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诊断评估监测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新型技术改造诊断评估、过程监测及成效评估服务,通过诊断评估摸清试点项目实际需求,给出新型技术改造实施建议,定期进行监测,评估改造成效。本项目为竞争性项目。项目财政扶持资金采用事前立项、阶段性事后补助的方式,项目总资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进“四化”平台赋能企业,支持遴选确定的“四化”评估诊断服务项目承担单位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供“四化”评估诊 断服务,符合条件的,按照每个企业“四化”评估诊断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对遴选确定的“四化”评估诊断服务项目承担单位进行补助。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智能制造“升级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决定联合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分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四个层级,鼓励制造业企业参考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结果制定智能工厂建设提升计划,带动一批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系统解决方案和标准应用突破,建设具有区域、行业领先水平的智能工厂,强化典型案例交流、先进技术与成果经验推广。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加快推进先进计算技术在新质生产力中的广泛应用,进一步挖掘和推广先进计算技术在赋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典型案例,推动先进计算在更广泛的领域得到应用和发展,现组织开展先进计算赋能新质生产力典型应用案例征集工作,围绕人工智能芯片、服务器、存储设备及关键软件等核心软硬件产品,面向“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三大领域,遴选一批技术水平先进、创新能力突出、应用效果良好的典型案例,鼓励各地从项目审批、政策、资金等资源配套方面对项目提供支持。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进一步推动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对2022年,对2021年小升规企业,以及2020年小升规后2021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进行奖励;2023年,对2022年小升规企业,以及2021年小升规后2022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进行奖励;2024年,对2023年小升规企业,以及2022年小升规后2023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进行奖励。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符合最新版的《广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要求的装备产品,实现销售和量产后对研制企业进行奖励,原则上按不超过单台(套)装备售价(总成或核心部件按首批次产品销售额)30%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套,单台设备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台,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批。同一家企业每一年度累计获得广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符合最新版的《广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要求的装备产品,实现销售和量产后对研制企业进行奖励,原则上按不超过单台(套)装备售价(总成或核心部件按首批次产品销售额)30%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套,单台设备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台,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批。同一家企业每一年度累计获得广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