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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查询到 46 条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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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促进商务楼宇和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2023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最高补贴150万

为充分调动商务楼宇和产业园区作为招商引资、产业发展载体的重要作用,提升商务楼宇与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和创新潜力。产业提升配套奖励,鼓励商务楼宇和产业园区服务所引进企业成长壮大,帮助“四上”企业个体迅速发展成为行业龙头。若引进的单个企业在本办法有效期内年度营业收入(产值)达到一定条件的,根据引进企业的行业类型、发展规模及增长情况等,给予商务楼宇和产业园区一定奖励,每年针对单个引进企业给予商务楼宇和产业园区的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3-08-22|广州市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1-09 / 2024-02-10
2024-02-1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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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南沙开发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新设企业入资奖励

为响应商务部“继续扩大开放,完善支持政策”号召,增强外资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快实现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生产用房租金补贴,对本办法有效期内,新落户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含)、没有自有厂房的外商投资企业,政策有效期内实现规模以上起,在区内租赁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用于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的,按场地租金及物业费市场评估价格50%予以补贴,企业当年获得生产用房租金补贴不得超出企业实际租金支出,补贴期限为3年,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3-08-18|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市场拓展
申报日期: 2023-08-21 / 2023-09-20
2023-09-2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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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存续企业增资奖

为响应商务部“继续扩大开放,完善支持政策”号召,增强外资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快实现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生产用房租金补贴,对本办法有效期内,新落户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含)、没有自有厂房的外商投资企业,政策有效期内实现规模以上起,在区内租赁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用于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的,按场地租金及物业费市场评估价格50%予以补贴,企业当年获得生产用房租金补贴不得超出企业实际租金支出,补贴期限为3年,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3-08-18|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市场拓展
申报日期: 2023-08-21 / 2023-09-20
2023-09-2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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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跨国公司总部奖最高补贴300万

为响应商务部“继续扩大开放,完善支持政策”号召,增强外资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快实现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生产用房租金补贴,对本办法有效期内,新落户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含)、没有自有厂房的外商投资企业,政策有效期内实现规模以上起,在区内租赁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用于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的,按场地租金及物业费市场评估价格50%予以补贴,企业当年获得生产用房租金补贴不得超出企业实际租金支出,补贴期限为3年,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3-08-18|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市场拓展
申报日期: 2023-08-21 / 2023-09-20
2023-09-2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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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跨国公司总部奖最高补贴300万

为响应商务部“继续扩大开放,完善支持政策”号召,增强外资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快实现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生产用房租金补贴,对本办法有效期内,新落户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含)、没有自有厂房的外商投资企业,政策有效期内实现规模以上起,在区内租赁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用于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的,按场地租金及物业费市场评估价格50%予以补贴,企业当年获得生产用房租金补贴不得超出企业实际租金支出,补贴期限为3年,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3-08-18|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市场拓展
申报日期: 2023-08-21 / 2023-09-20
2023-09-2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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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企业服务奖励最高补贴12万

为响应商务部“继续扩大开放,完善支持政策”号召,增强外资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快实现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生产用房租金补贴,对本办法有效期内,新落户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含)、没有自有厂房的外商投资企业,政策有效期内实现规模以上起,在区内租赁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用于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的,按场地租金及物业费市场评估价格50%予以补贴,企业当年获得生产用房租金补贴不得超出企业实际租金支出,补贴期限为3年,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3-08-18|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市场拓展
申报日期: 2023-08-21 / 2023-09-20
2023-09-2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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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市级外贸稳增长资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2023年上半年)最高补贴5万

为促进我市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支持我市企业通过参加境外展会开拓国际市场,现开展市级外贸稳增长资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对参加经我局公开发布的组展机构的重点境外展会,按每家企业每个展会省、市支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展位费实际支出的80%、合计不超过5万元给予支持(单个展会市级资金支持金额不超过3万元)。
发布时间: 2023-07-28|广州市商务局|市场拓展
申报日期: 2023-08-08 / 2023-08-15
2023-08-1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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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广州市花都区企业上市扶持资金境内上市奖励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决策部署,鼓励引导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快构建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落户奖励,对新迁入的境内上市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新迁入的境外上市企业给予最高600万元奖励。奖励标准参照本细则第四条,按照“一企一策”予以确定。
发布时间: 2023-06-14|广州市花都区商务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3-01 / 2024-03-31
2024-03-31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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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广州市花都区企业上市扶持资金落户奖励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决策部署,鼓励引导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快构建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落户奖励,对新迁入的境内上市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新迁入的境外上市企业给予最高600万元奖励。奖励标准参照本细则第四条,按照“一企一策”予以确定。
发布时间: 2023-06-14|广州市花都区商务局|助企纾困
申报日期: 2024-03-01 / 2024-03-31
2024-03-31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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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广州市花都区企业上市扶持资金高管奖励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决策部署,鼓励引导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快构建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落户奖励,对新迁入的境内上市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新迁入的境外上市企业给予最高600万元奖励。奖励标准参照本细则第四条,按照“一企一策”予以确定。
发布时间: 2023-06-14|广州市花都区商务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3-01 / 2024-03-31
2024-03-31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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