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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查询到 51 条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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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开展2025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

广州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工作,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培育、创建、动态管理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工作的统筹和监督管理,组织制定评价程序要求,遴选发布市级绿色制造名单,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绿色制造名单申报的初审和推荐,并加强日常的指导和管理,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同推动企业、工业园区创建绿色制造标杆,形成联动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 2025-02-27|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升级
申报日期: 2025-02-27 / 2025-04-18
2025-04-18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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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入库申报最高补贴150万

广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入库申报的资助标准是中央、省、市三级资金累计按照不超过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核定投入的50%给予补助,其中数字化水平等级达到二级的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60万元,三级的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四级的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15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11-27|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升级
申报日期: 2024-11-27 / 2024-12-08
2024-12-08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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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南沙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集聚全球创新资源和高端要素,打造规模领先、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支持企业流片,对于使用多项目晶圆(MPW)流片进行研发的企业,按模拟类产品当年实际发生费用的80%、数字类产品当年实际发生费用的60%,每年给予每家企业年度总额最高300万元的补贴。对于首次完成全掩膜(Full Mask)工程产品流片的企业,给予流片费用(包括IP授权费、掩膜版费、测试化验费、加工费等)50%的补贴,其中:对工艺制程在45nm以上的(含),年度补贴总额最高600万元;对工艺制程在45nm以下的,年度补贴总额最高20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11-19|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升级
申报日期: 2024-11-14 / 2024-12-06
2024-12-06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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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诊断评估监测项目最高补贴500万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广州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诊断评估监测项目,支持具备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诊断评估监测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新型技术改造诊断评估、过程监测及成效评估服务,通过诊断评估摸清试点项目实际需求,给出新型技术改造实施建议,定期进行监测,评估改造成效。本项目为竞争性项目。项目财政扶持资金采用事前立项、阶段性事后补助的方式,项目总资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11-12|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升级
申报日期: 2024-11-14 / 2024-11-28
2024-11-28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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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四化”诊断评估资金项目(第二批)入库申报 最高补贴20万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进“四化”平台赋能企业,支持遴选确定的“四化”评估诊断服务项目承担单位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供“四化”评估诊 断服务,符合条件的,按照每个企业“四化”评估诊断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对遴选确定的“四化”评估诊断服务项目承担单位进行补助。
发布时间: 2024-11-08|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升级
申报日期: 2024-11-08 / 2024-11-15
2024-11-1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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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配套奖励2023年度最高补贴250万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制造业当家,高水平谋划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以及市委市政府“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工作部署,推动南沙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业投资奖励,对实施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增资扩产、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50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07-25|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升级
申报日期: 2024-08-01 / 2024-08-16
2024-08-16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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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海珠区促进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园区产业集聚奖励

为促进我区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区都市工业加速、持续、创新发展;打造现代化、专业化综合型现代都市工业园,提升都市工业集聚效应,提高本区都市工业竞争力。经专家评审首年已获得产业用房补助项目,第二年、第三年年产值增长率未达到50%的当年不予扶持;已获产业用房补助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条扶持。前述获得产业用房补助项目,年度产值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15亿元,可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政策有效期内达到多个奖励档次的,以补差额的方式按最高档给予奖励。
发布时间: 2024-05-17|广州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产业升级
申报日期: 2024-05-17 / 2024-06-30
2024-06-3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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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国家级“能效领跑者”认定奖励(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最高补贴30万

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区域循环经济发展,不断提升区域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建设国际化生态型创新城区。支持节能降碳。列入国家、省、市、区监管的重点用能单位,在完成节能主管部门下达的能源“双控”目标的前提下,对2025年度较2020年度产值未下降而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下降200吨标准煤以上,或2025年度较2020年度产值增长25%以上、万元产值能耗下降10%以上的,按节能量给予500元/吨标准煤补贴,补贴最高10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05-11|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升级
申报日期: 2024-05-14 / 2024-06-28
2024-06-28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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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申请节能目标考核奖励(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最高补贴6万

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区域循环经济发展,不断提升区域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建设国际化生态型创新城区。支持节能降碳。列入国家、省、市、区监管的重点用能单位,在完成节能主管部门下达的能源“双控”目标的前提下,对2025年度较2020年度产值未下降而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下降200吨标准煤以上,或2025年度较2020年度产值增长25%以上、万元产值能耗下降10%以上的,按节能量给予500元/吨标准煤补贴,补贴最高10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05-11|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升级
申报日期: 2024-05-14 / 2024-06-28
2024-06-28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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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能源审计奖励(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最高补贴5万

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区域循环经济发展,不断提升区域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建设国际化生态型创新城区。支持节能降碳。列入国家、省、市、区监管的重点用能单位,在完成节能主管部门下达的能源“双控”目标的前提下,对2025年度较2020年度产值未下降而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下降200吨标准煤以上,或2025年度较2020年度产值增长25%以上、万元产值能耗下降10%以上的,按节能量给予500元/吨标准煤补贴,补贴最高10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05-11|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升级
申报日期: 2024-05-14 / 2024-06-28
2024-06-28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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