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政策资讯 - 申报通知
资助方式:
关键词:   
搜索
共查询到 54 条申报通知
申报已结束

广州市南沙区2023年度新申请认定的总部型企业

为加快推进南沙区重点区域生活服务业的集聚发展,吸引和培育生活服务业主体,提升区域生活服务业品质和等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品牌企业落户奖,对从2018年1月1日起进驻重点区域范围内商业体并实际开业经营的生活服务业品牌企业,给予30万元的落户奖励。
发布时间: 2023-10-11|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3-10-11 / 2023-10-20
2023-10-20截止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广州市南沙区2023年度企业提升能级奖励

为加快推进南沙区重点区域生活服务业的集聚发展,吸引和培育生活服务业主体,提升区域生活服务业品质和等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品牌企业落户奖,对从2018年1月1日起进驻重点区域范围内商业体并实际开业经营的生活服务业品牌企业,给予30万元的落户奖励。
发布时间: 2023-10-11|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3-08-30 / 2023-09-30
2023-09-30截止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2023年度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商贸业发展非总部内贸企业经营贡献奖励

为壮大商贸市场主体,扩大高品质供给,培育商贸新业态,激发消费新活力,完善商业体系建设,激发商贸流通发展潜力,支持商贸与旅游、体育、文化创意等业态融合发展,推动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内地、港澳以及国际知名品牌零售业企业或品牌授权代理商在南沙区开设品牌首店和旗舰店。对项目投资总额超过100万元的首店,项目投资总额超过500万元的旗舰店,按该店项目核定实际投资额的10%,分别给予门店经营主体广州首店最高300万元,南沙首店、品牌旗舰店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发布时间: 2023-09-28|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3-06-05 / 2023-06-26
2023-06-26截止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2023年度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商贸业发展非总部内贸企业经营贡献奖励

为壮大商贸市场主体,扩大高品质供给,培育商贸新业态,激发消费新活力,完善商业体系建设,激发商贸流通发展潜力,支持商贸与旅游、体育、文化创意等业态融合发展,推动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内地、港澳以及国际知名品牌零售业企业或品牌授权代理商在南沙区开设品牌首店和旗舰店。对项目投资总额超过100万元的首店,项目投资总额超过500万元的旗舰店,按该店项目核定实际投资额的10%,分别给予门店经营主体广州首店最高300万元,南沙首店、品牌旗舰店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发布时间: 2023-09-28|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3-06-05 / 2023-06-26
2023-06-26截止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2023年度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商贸业发展非总部内贸企业高管人才奖励

为壮大商贸市场主体,扩大高品质供给,培育商贸新业态,激发消费新活力,完善商业体系建设,激发商贸流通发展潜力,支持商贸与旅游、体育、文化创意等业态融合发展,推动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内地、港澳以及国际知名品牌零售业企业或品牌授权代理商在南沙区开设品牌首店和旗舰店。对项目投资总额超过100万元的首店,项目投资总额超过500万元的旗舰店,按该店项目核定实际投资额的10%,分别给予门店经营主体广州首店最高300万元,南沙首店、品牌旗舰店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发布时间: 2023-09-28|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3-06-05 / 2023-06-26
2023-06-26截止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广州市荔湾区促进商务楼宇和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2023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最高补贴150万

为充分调动商务楼宇和产业园区作为招商引资、产业发展载体的重要作用,提升商务楼宇与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和创新潜力。产业提升配套奖励,鼓励商务楼宇和产业园区服务所引进企业成长壮大,帮助“四上”企业个体迅速发展成为行业龙头。若引进的单个企业在本办法有效期内年度营业收入(产值)达到一定条件的,根据引进企业的行业类型、发展规模及增长情况等,给予商务楼宇和产业园区一定奖励,每年针对单个引进企业给予商务楼宇和产业园区的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3-08-22|广州市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1-09 / 2024-02-10
2024-02-10截止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2023年广州南沙开发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新设企业入资奖励

为响应商务部“继续扩大开放,完善支持政策”号召,增强外资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快实现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生产用房租金补贴,对本办法有效期内,新落户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含)、没有自有厂房的外商投资企业,政策有效期内实现规模以上起,在区内租赁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用于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的,按场地租金及物业费市场评估价格50%予以补贴,企业当年获得生产用房租金补贴不得超出企业实际租金支出,补贴期限为3年,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3-08-18|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市场拓展
申报日期: 2023-08-21 / 2023-09-20
2023-09-20截止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存续企业增资奖

为响应商务部“继续扩大开放,完善支持政策”号召,增强外资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快实现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生产用房租金补贴,对本办法有效期内,新落户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含)、没有自有厂房的外商投资企业,政策有效期内实现规模以上起,在区内租赁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用于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的,按场地租金及物业费市场评估价格50%予以补贴,企业当年获得生产用房租金补贴不得超出企业实际租金支出,补贴期限为3年,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3-08-18|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市场拓展
申报日期: 2023-08-21 / 2023-09-20
2023-09-20截止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跨国公司总部奖最高补贴300万

为响应商务部“继续扩大开放,完善支持政策”号召,增强外资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快实现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生产用房租金补贴,对本办法有效期内,新落户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含)、没有自有厂房的外商投资企业,政策有效期内实现规模以上起,在区内租赁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用于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的,按场地租金及物业费市场评估价格50%予以补贴,企业当年获得生产用房租金补贴不得超出企业实际租金支出,补贴期限为3年,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3-08-18|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市场拓展
申报日期: 2023-08-21 / 2023-09-20
2023-09-20截止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跨国公司总部奖最高补贴300万

为响应商务部“继续扩大开放,完善支持政策”号召,增强外资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快实现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生产用房租金补贴,对本办法有效期内,新落户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含)、没有自有厂房的外商投资企业,政策有效期内实现规模以上起,在区内租赁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用于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的,按场地租金及物业费市场评估价格50%予以补贴,企业当年获得生产用房租金补贴不得超出企业实际租金支出,补贴期限为3年,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3-08-18|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市场拓展
申报日期: 2023-08-21 / 2023-09-20
2023-09-20截止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