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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优秀节能减排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重点节能减排技术的广泛应用,加快培育壮大我市节能环保产业,我委组织开展节能减排技术应用典型案例征集评选和推广工作。我委将择优选取案例在我市节能减排技术及成果交流、节能培训、节能宣传等活动中展示和推广,并运用广州市能源管理与辅助决策平台节能管理系统展示先进案例,组织优秀节能服务企业与工业企业、公共机构、产业园区等进行供需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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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广州市绿色技术推广目录》编制和发布工作,加快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现公开征集绿色技术。市发展改革委会将先进适用、推广价值高的绿色技术推荐申报省和国家相关技术目录,并通过组织绿色技术交流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培训、展览展示活动以及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世界环境日专题活动等进行定向推介和广泛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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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金融业、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迈向高端,工业、建筑业、居民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提质增效,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文化产业蓬勃发展,提升本区产业发展活力、潜力和竞争力,增强本区经济发展韧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精准助推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支持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支持研发创新等共计24条,最高资助金额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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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轨道交通领域自主化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开展广州市轨道交通领域自主化创新产品申报评定工作。对通过公示的装备产品,形成当年度《广州市轨道交通自主创新产品评定清单》,由市发展改革委予以公告,并向相关单位出具评定文件,有效期2年,提供相应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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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对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授予的科技奖励或立项资助的各类科技项目,分别按扶持金额的100%、70%、50%给予资金配套,最高分别为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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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对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授予的科技奖励或立项资助的各类科技项目,分别按扶持金额的100%、70%、50%给予资金配套,最高分别为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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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生产性服务业效率和专业化水平、增强生活性服务业满足人民消费新需求的能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新设立的外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 800 万美元以上(仅限世界 500 强企业投资)、1500 万美元以上、8000 万美元以上、2 亿美元以上的,经认定分别给予 200 万元、300 万元、500 万元、1000 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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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围绕各类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要素需求,按照边界清晰、主体突出、生态完善、要素齐备的原则,从主体产业、创新策源、空间载体、服务供给、人才激励和需求对接六大板块。支持软件业重点企业落户。对新落户的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软件业企业,在企业落户后第一、二、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增长20%以上的,在对应年度分别给予区经济发展贡献100%、50%、50%的奖励,每家企业三年累计不超过1亿元奖励。其中,新落户天河智慧城核心区、天河高新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对应年度分别给予区经济发展贡献100%、80%、50%的奖励,每家企业三年累计最高不超过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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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导创新创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构建良好的科技创新创业生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新水平。符合条件的孵化器可申请我区国际合作专项扶持,对有国际影响力的境外孵化器在我区设立分支孵化机构,经市级或以上科技主管部门新认定后,按其场地租金、改造及设施购置等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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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广州市绿色技术推广目录》编制和发布工作,加快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现公开征集绿色技术。市发展改革委会将先进适用、推广价值高的绿色技术推荐申报省和国家相关技术目录,并通过组织绿色技术交流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培训、展览展示活动以及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世界环境日专题活动等进行定向推介和广泛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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