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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制造业当家,高水平谋划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以及市委市政府“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工作部署,推动南沙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业投资奖励,对实施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增资扩产、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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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制造业当家,高水平谋划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以及市委市政府“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工作部署,推动南沙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业投资奖励,对实施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增资扩产、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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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对2022年,对2021年小升规企业,以及2020年小升规后2021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进行奖励;2023年,对2022年小升规企业,以及2021年小升规后2022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进行奖励;2024年,对2023年小升规企业,以及2022年小升规后2023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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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广州市进一步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穗府办规〔2023〕12号)相关文件精神,巩固提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在天河区经济发展中的核心支撑地位,实现产业能级提升、结构优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壮大实体经济发展根基。支持核心软件攻关,鼓励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研发基础软件、开源软件、工业软件等领域的首版次软件产品。对获得国家、省、市科技部门或工信部门立项资助,并新通过验收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按项目获得上级扶持资金的50%给予一次性配套支持。其中,国家级项目最高100万元,省级项目最高50万元,市级项目最高3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支持最高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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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广州市进一步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穗府办规〔2023〕12号)相关文件精神,巩固提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在天河区经济发展中的核心支撑地位,实现产业能级提升、结构优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壮大实体经济发展根基。支持核心软件攻关,鼓励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研发基础软件、开源软件、工业软件等领域的首版次软件产品。对获得国家、省、市科技部门或工信部门立项资助,并新通过验收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按项目获得上级扶持资金的50%给予一次性配套支持。其中,国家级项目最高100万元,省级项目最高50万元,市级项目最高3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支持最高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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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广州市进一步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穗府办规〔2023〕12号)相关文件精神,巩固提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在天河区经济发展中的核心支撑地位,实现产业能级提升、结构优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壮大实体经济发展根基。支持核心软件攻关,鼓励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研发基础软件、开源软件、工业软件等领域的首版次软件产品。对获得国家、省、市科技部门或工信部门立项资助,并新通过验收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按项目获得上级扶持资金的50%给予一次性配套支持。其中,国家级项目最高100万元,省级项目最高50万元,市级项目最高3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支持最高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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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广州市进一步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穗府办规〔2023〕12号)相关文件精神,巩固提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在天河区经济发展中的核心支撑地位,实现产业能级提升、结构优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壮大实体经济发展根基。支持核心软件攻关,鼓励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研发基础软件、开源软件、工业软件等领域的首版次软件产品。对获得国家、省、市科技部门或工信部门立项资助,并新通过验收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按项目获得上级扶持资金的50%给予一次性配套支持。其中,国家级项目最高100万元,省级项目最高50万元,市级项目最高3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支持最高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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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同步征集、评审、入库。支持在广州市内登记注册且在广州市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穗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加工贸易制造企业等);在我市视同法人单位统计并纳税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设备更新项目按不超过新设备购置额的20%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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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落实国家、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支持数字化产品集中采购,鼓励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所在区发挥特色产业集群载体作用,通过特色产业集群相关责任主体集中谈判、批量采购数字化产品和服务,以产业集群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的方式为集群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产品及服务,助力集群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以更低成本和更快速度实现数字化转型。相关责任主体由各区工信主管部门推荐且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评审通过后,根据其数字化产品应用成效进行分级奖补。本项目中央、市级专项资金支持单个区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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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广州市“12218”、天河区“12126”现代化产业体系有关部署要求,推动天河区科技服务、专业服务数智化、规模化、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助推天河区高端专业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进一步提升能级、优化结构,加速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对其他高端专业服务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500万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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