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政策资讯 - 申报通知
资助方式:
关键词:   
搜索
共查询到 182 条申报通知
申报已结束

2024年度(对2023年的奖励)航运物流业扶持政策(第一批)兑现申请工作

为共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增强国际航运物流枢纽功能,系统推进“五港”联动发展策略,推动“海港”高质量发展,提高本区对航运物流企业的吸引力,营造良好的航运物流产业发展环境。对通过国际航行汽车滚装船舶经南沙汽车口岸进出口汽车的水上运输企业,每挂靠一次给予最高20万元的航线奖励。该项奖励年度兑现总金额最高30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06-21|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6-25 / 2024-07-15
2024-07-15截止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广州市黄埔区申请支持建设运营国际物流分拨中心、全球中心仓项目(跨境电商2023年版)最高补贴300万

为加快推动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以下简称本区)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培育外贸新动能。扶持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对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年跨境电子商务包裹量达到1000万件、500万件、300万件以上,且年度同比增长5%、10%、20%以上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资金扶持。
发布时间: 2024-06-18|广州市黄埔区商务局|产业专项
申报日期: 2024-06-18 / 2024-06-25
2024-06-25截止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2024年广州市黄埔区申请办公(生产)用房租金补贴(氢能10条2.0)最高补贴100万

为推进我区新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推动氢能产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对氢能企业或研发机构新投资的重大项目,按项目投资协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或项目备案证载明的计划竣工时间完成竣工投产或平台运营,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扶持。符合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要求并获得国家示范扶持的关键零部件产品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5%给予扶持。同一企业或机构获得投资落户扶持最高1亿元。
发布时间: 2024-05-28|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5-29 / 2024-06-07
2024-06-07截止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2024年广州市荔湾区高企落户奖励最高补贴10万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推动荔湾区科技企业、科创载体、研发机构发展,更好实现科技与产业融合,为努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提供支撑。创新创业专项经费区科技部门推荐和区政府同意,对我区产业带动性较强的企业或项目,按不超过经核定的研发费的10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财政经费扶持。
发布时间: 2024-05-23|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才政策
申报日期: 2024-05-24 / 2024-06-24
2024-06-24截止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2024年广州市荔湾区高企成长贷款贴息最高补贴10万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推动荔湾区科技企业、科创载体、研发机构发展,更好实现科技与产业融合,为努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提供支撑。创新创业专项经费区科技部门推荐和区政府同意,对我区产业带动性较强的企业或项目,按不超过经核定的研发费的10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财政经费扶持。
发布时间: 2024-05-23|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金融惠企
申报日期: 2024-05-24 / 2024-06-24
2024-06-24截止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广州市黄埔区申请知名展会参展扶持(美谷10条)最高补贴20万

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优化美妆市场供给,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激活“美丽经济”,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的美妆产业集群。培育世界一流标杆企业,鼓励企业成长壮大,对美妆业务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20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扶持。
发布时间: 2024-05-22|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5-22 / 2024-06-07
2024-06-07截止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2023年度海珠区促进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企业发展奖励最高补贴1000万

为促进我区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区都市工业加速、持续、创新发展;打造现代化、专业化综合型现代都市工业园,提升都市工业集聚效应,提高本区都市工业竞争力。经专家评审首年已获得产业用房补助项目,第二年、第三年年产值增长率未达到50%的当年不予扶持;已获产业用房补助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条扶持。前述获得产业用房补助项目,年度产值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15亿元,可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政策有效期内达到多个奖励档次的,以补差额的方式按最高档给予奖励。
发布时间: 2024-05-17|广州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金融惠企
申报日期: 2024-05-17 / 2024-06-30
2024-06-30截止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2023年度海珠区促进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产业用房补助

为促进我区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区都市工业加速、持续、创新发展;打造现代化、专业化综合型现代都市工业园,提升都市工业集聚效应,提高本区都市工业竞争力。经专家评审首年已获得产业用房补助项目,第二年、第三年年产值增长率未达到50%的当年不予扶持;已获产业用房补助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条扶持。前述获得产业用房补助项目,年度产值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15亿元,可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政策有效期内达到多个奖励档次的,以补差额的方式按最高档给予奖励。
发布时间: 2024-05-17|广州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5-17 / 2024-06-30
2024-06-30截止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2024年广州市黄埔区促进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产业发展办法兑现 (“车”“芯”硬件软件协同扶持—车规级芯片)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关于促进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工信规字〔2022〕4号,对新引进并入驻“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大厦或园区,且实缴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的企业,租用办公用房、生产用房且自用的,在本办法有效期内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3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05-06|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5-06 / 2024-05-11
2024-05-11截止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关于促进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产业发展办法兑现工作的通知(“车”“芯”硬件软件协同扶持—车规级芯片)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关于促进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工信规字〔2022〕4号,对新引进并入驻“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大厦或园区,且实缴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的企业,租用办公用房、生产用房且自用的,在本办法有效期内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3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05-06|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5-06 / 2024-05-11
2024-05-11截止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