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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分为申报、认定及考核程序,由区知识产权局按年度发布申报通知后,发动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区知识产权局受理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每年认定不超过20家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单位。经认定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的单位,按照申报方案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工作;建设期满一年后,开展第一年度考核,建设期满两年后,进行第二年度考核(期末验收);每年度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政策规定给予扶持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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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政府质量激励制度,规范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树立质量先进标杆,推动质量发展,建设质量强市,增强城市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广州市市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市长质量奖)是广州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授予在创建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推广先进质量理念、推行科学质量管理方法成效突出,具有显著的示范带动作用,对广州质量强市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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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激活“美丽经济”,创新科技合作与技术成果转化机制,支持企业围绕化妆品原料、生产工艺、功能、功效、安全评价等方面高水平开展科技攻关,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对开展新技术开发及应用类科研项目攻关的,对取得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证、新功效化妆品注册证的企业,按注册(备案)费用的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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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激活“美丽经济”,创新科技合作与技术成果转化机制,支持企业围绕化妆品原料、生产工艺、功能、功效、安全评价等方面高水平开展科技攻关,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对开展新技术开发及应用类科研项目攻关的,对取得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证、新功效化妆品注册证的企业,按注册(备案)费用的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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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和鼓励我区企事业单位及除政府单位外的公共服务组织、个人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质量强国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精神,在质量、标准、品牌、检验检测、认证活动中作出积极贡献,包括项目、成果、活动等。品质工程建设扶持,鼓励树立优质工程理念,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不断提升黄埔工程质量和品牌,对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称号的项目建设单位给予50万元一次性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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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优化美妆市场供给,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激活“美丽经济”,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的美妆产业集群。培育世界一流标杆企业,鼓励企业成长壮大,对美妆业务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20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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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和鼓励我区企事业单位及除政府单位外的公共服务组织、个人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质量强国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精神,在质量、标准、品牌、检验检测、认证活动中作出积极贡献,包括项目、成果、活动等。品质工程建设扶持,鼓励树立优质工程理念,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不断提升黄埔工程质量和品牌,对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称号的项目建设单位给予50万元一次性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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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和鼓励我区企事业单位及除政府单位外的公共服务组织、个人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质量强国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精神,在质量、标准、品牌、检验检测、认证活动中作出积极贡献,包括项目、成果、活动等。品质工程建设扶持,鼓励树立优质工程理念,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不断提升黄埔工程质量和品牌,对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称号的项目建设单位给予50万元一次性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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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和鼓励我区企事业单位及除政府单位外的公共服务组织、个人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质量强国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精神,在质量、标准、品牌、检验检测、认证活动中作出积极贡献,包括项目、成果、活动等。品质工程建设扶持,鼓励树立优质工程理念,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不断提升黄埔工程质量和品牌,对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称号的项目建设单位给予50万元一次性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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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激活“美丽经济”,创新科技合作与技术成果转化机制,支持企业围绕化妆品原料、生产工艺、功能、功效、安全评价等方面高水平开展科技攻关,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对开展新技术开发及应用类科研项目攻关的,对取得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证、新功效化妆品注册证的企业,按注册(备案)费用的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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