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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落实我省支持外商投资及外资企业稳定发展举措,在稳定我市外资基本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更好发挥外资促进高质量发展、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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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30 条为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生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新设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本办法有效期内首次统计达到规模以上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经认定分别给予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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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对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地方金融组织、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企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及相关交易平台、促进广州市期货市场发展的机构、普惠金融项目等方面给予奖励,最高资助2000万元。涉及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促进本市金融业发展的其他重点工作任务,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等方式,经报市政府同意后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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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对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地方金融组织、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企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及相关交易平台、促进广州市期货市场发展的机构、普惠金融项目等方面给予奖励,最高资助2000万元。涉及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促进本市金融业发展的其他重点工作任务,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等方式,经报市政府同意后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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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对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地方金融组织、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企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及相关交易平台、促进广州市期货市场发展的机构、普惠金融项目等方面给予奖励,最高资助2000万元。涉及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促进本市金融业发展的其他重点工作任务,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等方式,经报市政府同意后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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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引进集聚各类金融要素和金融资源,加快推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金融业健康发展。对新注册设立或新迁入的金融机构按实收资本规模给予落户奖励,实收资本20亿元(含)以上的,奖励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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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现代农业快速发展,推动四个“万亩计划”全面落地,形成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全产业链奖励,对新落户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按每亩300 元/年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 3 年,单个项目申请单位每年最高 1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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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市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支持我市企业通过参加境外展会开拓国际市场,现开展市级外贸稳增长资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对参加经我局公开发布的组展机构的重点境外展会,按每家企业每个展会省、市支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展位费实际支出的80%、合计不超过5万元给予支持(单个展会市级资金支持金额不超过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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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扩大和促进就业、鼓励自主创业、提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能力、改善就业创业环境等方面的专项资金。技能竞赛参赛奖励,鼓励南沙区的户籍劳动者、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普通高等学校或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参与市级及以上各类技能大赛,代表国家队、省队、市队、区队参赛的选手,分别按每人5万元、3万元、2万元、0.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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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规范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开展广州市境外人才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工作,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工作、符合条件的境外人才,其在广州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每个纳税年度每个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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