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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基础研究、坚持自由探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按照资助类别可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港澳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专项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以及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等。通过亚类说明、附注说明还可将一些资助类别进一步细化。所有这些资助类别各有侧重,相互补充,共同构成当前的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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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基地高质量发展,助力全省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制定2026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申报指南。支持内容包括组织外贸基地企业抱团开拓国际市场、推进外贸基地区域品牌建设、开展供采对接活动等活动。每个申报主体分别可获最高支持 50万元、30万元、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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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申报成果的范围包括发展改革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应是由我省发展改革系统的单位和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人。申报成果的形式为专著、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咨询报告和学术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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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深入实施“三品”战略,更好满足和创造消费需求,增强消费拉动作用,促进消费品工业加快迈上中高端,现组织开展中国消费名品方阵建设工作。重点任务包括推广“数字三品”应用场景案例、组织开展消费名品全球传播等六项。我厅将强化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各类政府引导基金和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引导金融资源精准对接名品企业融资需求,对中国消费名品方阵承载区域、重点企业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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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扩投资、促消费、稳外贸、强实体,激发企业活力、提振市场信心,全力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为兴起南沙开发建设热潮积势蓄能。对2024年第一季度产值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2%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基础补贴20万元,并按每亿元产值同比增量10万元的标准给予增量补贴;两项补贴最高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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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促进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事项管理,推动我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健康发展,提升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质量,开展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工作。支持方向包括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国际邮轮产业、对本市医药企业从境外引进先进技术并产业化进行奖励三类。最高资助金额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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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促进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事项管理,推动我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健康发展,提升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质量,开展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工作。支持方向包括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国际邮轮产业、对本市医药企业从境外引进先进技术并产业化进行奖励三类。最高资助金额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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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新多元化消费融合场景,优化服务消费市场供给,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有效扩大服务消费,现开展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服务消费新场景事项)项目入库工作。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特色街区、主题乐园打造多业态、复合化服务消费场景和新型消费空间,推动传统购物场所向商品和服务消费多元融合转型,单个项目给予不超过 200 万元的一次性定额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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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促进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事项管理,推动我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健康发展,提升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质量,开展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工作。支持方向包括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国际邮轮产业、对本市医药企业从境外引进先进技术并产业化进行奖励三类。最高资助金额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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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专项资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对下级政府的返还性支出、财力性转移支付和按固定标准分配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等。经审核符合新增设立条件的专项资金,原则上由省财政部门呈报分管财政的省领导审批。其中,新增总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报省长审批;新增总额5亿元(含)以上的,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新增总额20亿元(含)以上,或单项拨付某地或某部门资金10亿元(含)以上的,提交省政府党组会议审议;新增总额100亿元(含)以上的,提请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属于按已定政策和标准落实资金的事项,不需专题上会审议,可按程序列入预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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