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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对申报周期内获得指定奖项或达到特定条件的高价值专利、商标,以后补助方式进行扶持;对围绕重点领域开展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作、推动荔湾区产业发展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扶持;对符合知识产权培育要求的企事业单位,以后补助方式扶持,支持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对在知识产权交易场所完成转让、许可,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登记的授权专利,以后补助方式进行扶持等方向,最高资助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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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财政预算安排用于辖区内法人或其他组织主导标准制修订、承担标准化研究项目和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等工作的专项资助资金。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含地方技术规范)制修订的,按相应类别一次性资助30万、15万、10万、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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