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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30 条为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生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新设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本办法有效期内首次统计达到规模以上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经认定分别给予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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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省优质中小企业评价和认定工作,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项目包含: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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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落实我省支持外商投资及外资企业稳定发展举措,在稳定我市外资基本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更好发挥外资促进高质量发展、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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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30 条为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生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新设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本办法有效期内首次统计达到规模以上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经认定分别给予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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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的决策部署,支持企业开展“四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基础软件、工业软件采购及软硬件定制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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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对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地方金融组织、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企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及相关交易平台、促进广州市期货市场发展的机构、普惠金融项目等方面给予奖励,最高资助2000万元。涉及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促进本市金融业发展的其他重点工作任务,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等方式,经报市政府同意后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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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对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地方金融组织、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企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及相关交易平台、促进广州市期货市场发展的机构、普惠金融项目等方面给予奖励,最高资助2000万元。涉及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促进本市金融业发展的其他重点工作任务,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等方式,经报市政府同意后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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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对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地方金融组织、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企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及相关交易平台、促进广州市期货市场发展的机构、普惠金融项目等方面给予奖励,最高资助2000万元。涉及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促进本市金融业发展的其他重点工作任务,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等方式,经报市政府同意后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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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引进集聚各类金融要素和金融资源,加快推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金融业健康发展。对新注册设立或新迁入的金融机构按实收资本规模给予落户奖励,实收资本20亿元(含)以上的,奖励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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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现代农业快速发展,推动四个“万亩计划”全面落地,形成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全产业链奖励,对新落户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按每亩300 元/年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 3 年,单个项目申请单位每年最高 1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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