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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查询到 27 条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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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度海珠区推进专精特新“育苗行动”实施办法奖励政策

为服务和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以及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在本办法有效期内分别给予年度最高80万元(累计最高240万元)、年度最高60万元(累计最高180万元)以及年度最高20万元(累计最高60万元)的关键人才补贴。
发布时间: 2025-07-23|广州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产业专项
申报日期: 2025-07-23 / 2025-09-30
2025-09-3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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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促进产业互联网发展扶持办法2024年度项目申报

为推动产业数字化,优化产业链生态和要素,推动产业互联网融通应用,培育产业新动能和增长极,对列入国家试点示范项目的工业互联网平台,采取事后资助方式,按不超过平台建设投入总额的30%予以平台建设企业资助,其中,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5-07-02|广州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产业专项
申报日期: 2025-07-17 / 2025-08-17
2025-08-17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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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海珠区促进游戏产业健康发展奖励扶持项目申报

为促进游戏产业健康发展,打造一批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游戏头部企业,培育一批技术先进、原创性强、发展成长路线规范健康的本土中小型游戏企业,吸引一批国际国内知名的游戏人才和优秀原创团队在琶洲集聚发展,推动游戏产业健康发展,其中获国际性知名奖项的原创游戏类产品,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获国内知名奖项的原创游戏类产品,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发布时间: 2025-06-23|广州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5-07-08 / 2025-06-15
2025-06-1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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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海珠区促进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奖励政策

为促进我区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区都市工业加速、持续、创新发展;打造现代化、专业化综合型现代都市工业园,提升都市工业集聚效应,提高本区都市工业竞争力。经专家评审首年已获得产业用房补助项目,第二年、第三年年产值增长率未达到50%的当年不予扶持;已获产业用房补助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条扶持。前述获得产业用房补助项目,年度产值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15亿元,可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政策有效期内达到多个奖励档次的,以补差额的方式按最高档给予奖励。
发布时间: 2025-06-16|广州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产业升级
申报日期: 2025-06-16 / 2025-07-31
2025-07-31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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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海珠区促进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奖励

为促进我区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区都市工业加速、持续、创新发展;打造现代化、专业化综合型现代都市工业园,提升都市工业集聚效应,提高本区都市工业竞争力。经专家评审首年已获得产业用房补助项目,第二年、第三年年产值增长率未达到50%的当年不予扶持;已获产业用房补助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条扶持。前述获得产业用房补助项目,年度产值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15亿元,可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政策有效期内达到多个奖励档次的,以补差额的方式按最高档给予奖励。
发布时间: 2025-06-16|广州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产业升级
申报日期: 2025-06-16 / 2025-07-31
2025-07-31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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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州市海珠区建设“琶洲算谷”若干促进措施

为深入贯彻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坚持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聚焦“算法、算力、数据”人工智能发展三大支柱,通过集聚一批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中小企业,引聚一批重点人才,打造一批特色载体,做强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简称琶洲试验区)产业之核,加快建设“琶洲算谷”,对琶洲试验区内从事集成电路EDA设计工具研发的企业,按照上年度EDA研发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年最高5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5-06-11|广州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5-06-26 / 2025-07-02
2025-07-02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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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推进项目最高补贴15万

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包括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同一专利已获得广东省专利奖扶持的,按不超过上述对应标准进行差额扶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获评为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最高资助1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5-04-24|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
申报日期: 2025-04-27 / 2025-05-06
2025-05-06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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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区域产业专利导航项目最高补贴20万

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包括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同一专利已获得广东省专利奖扶持的,按不超过上述对应标准进行差额扶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获评为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最高资助1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5-04-24|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
申报日期: 2025-04-27 / 2025-05-06
2025-05-06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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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高价值专利和商标培育项目最高补贴20万

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包括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同一专利已获得广东省专利奖扶持的,按不超过上述对应标准进行差额扶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获评为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最高资助1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11-26|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
申报日期: 2024-11-26 / 2024-12-25
2024-12-2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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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高价值商标培育项目最高补贴10万

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包括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同一专利已获得广东省专利奖扶持的,按不超过上述对应标准进行差额扶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获评为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最高资助1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11-26|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
申报日期: 2024-11-26 / 2024-12-25
2024-12-2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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