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宝安区人才发表学术论文补贴
政策依据
《宝安区关于实施“凤凰英才计划”进一步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宝发〔2022〕7号
资助标准
发表学术论文:每篇论文给予最高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篇论文只资助一次,每人每年最多资助两次)。具体标准如下: 1.在《Nature》、《Science》、《Cell》、《Econometrica》、《AmericaEconomicReview》发表学术论文的,每篇论文给予一次性8万元资助。 2.在被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科学引文索引(SCI、SCI-E)、工程索引(EI)收录的相关研究领域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每篇论文给予一次性5000元资助。 3.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核心库(CSCD)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每篇论文给予一次性3000元资助。 本规程所涉各项奖补均为税前金额,我局在发放奖补前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申请条件
1.申请人持有凤凰英才卡; 2.申请人原则上须在宝安区全职工作,其全职工作的企业注册地在宝安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申请人在持卡有效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并在论文发表后的12个月内提出申请(以系统受理成功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期限内受理成功的,或由非审批单位原因造成的超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4.申请人自凤凰英才卡有效期开始之日起,由注册地为宝安区的用人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在完成补贴申领前仍一直在宝安区用人单位服务、缴纳社保等(所服务的用人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应保持一致,不含补缴、断缴、个人缴纳或农城化人员股份合作公司缴纳情况)。 持卡人享受高层次人才服务待遇的有效期与其持有的宝安区高层次人才证书的任期时间一致,即前述“凤凰英才卡有效期”是指宝安区高层次人才证书上记载的任期时间。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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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奖励申请表 | 我要办理 | ||
| 2 | 刊登申请人所著学术论文的期刊 | 我要办理 | ||
| 3 | 收录的查询证明 | 申请人所著学术论文的期刊被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科学引文索引(SCI、SCI-E)、工程索引(E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核心库(CSCD)期刊收录的查询证明(第三方机构开具的查询证明上需体现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名称) | 我要办理 | |
| 4 | 其他共同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放弃该补贴的声明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 论文存在多个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时需提交 | 我要办理 | |
| 5 | 身份证件、凤凰英才卡 | 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证明身份材料 | 我要办理 | |
| 6 | 社保缴纳证明 | 自凤凰英才卡发放之日起至申请该项目时止,由宝安区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不含补缴、断缴、个人缴纳或农城化人员股份合作公司缴纳情况 | 我要办理 |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