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支持创新创业-重点产业人才支持行动
设定依据
《南山区支持创新创业“六个一”行动方案》。
政策内容
对人工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产业领域初创企业的优秀青年骨干人才,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最高60万元奖励支持。
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企业申报条件:成立5年以内,在南山区依法经营的人工智能、机器人产业链相关研发、制造等领域优秀企业。其中,人工智能企业包括: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等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应用,边缘计算与AI芯片研发等领域。人工智能、机器人产业申报企业同时需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经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创办的人工智能、机器人产业链企业;
2.深圳模力营AI生态社区入驻或已毕业企业;
3.获得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或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的企业;
4.获得国家级、省部或市级人工智能、机器人相关奖项的企业;
5.承担国家或地方重大人工智能、机器人科技项目的企业;
6.近2年获得股权融资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经区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在人工智能、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具有显著技术突破或市场潜力的企业,不受上述申报条件限制。
(二)奖励对象条件
获得奖励配额指标的企业,可以根据以下条件自主推荐奖励对象:
1.奖励对象在南山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无严重违法行为,非严重失信主体,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以提交申报材料日期为准);
2.奖励对象近一年源自申报企业的工资薪金不低于30万元(企业创始人及合伙人除外);
3.奖励对象应为公司核心高管及研发、生产岗位核心技术骨干。
资助标准
每家企业支持人数最高不超过其缴纳社保员工数的5%(奖励人数不足1人时,可奖励1人),最多支持5人。奖励标准按照奖励对象人才积分水平分档支持,每人最高不超过60万元。
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政府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重点产业人才支持行动项目申请书》填表声明与保证 | 我要办理 | ||
| 2 | 申报单位属于人工智能、机器人领域优秀企业的佐证材料 | 根据所属标准详细提供创始人人才认定证书、模力营签约协议、备案证明、获奖证书、商业计划书、投资协议书或者股权投资证明文件及股权变更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 我要办理 | |
| 3 | 通告发布上月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及附表 | 需有职工明细,社保系统下载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 我要办理 | |
| 4 | 申报奖励对象身份证原件 | 我要办理 | ||
| 5 | 申报奖励对象与申报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 我要办理 | ||
| 6 | 申报奖励对象近一年纳税证明 | 我要办理 | ||
| 7 | 申报奖励对象学历、学位证书,毕业院校为国(境)外院校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 我要办理 | ||
| 8 | 申报奖励对象获得国家级、省市级、区级创赛奖励的证书文件 | 我要办理 | ||
| 9 | 申报奖励对象自工作以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或境外工作证明材料 | 我要办理 | ||
| 10 | 申报奖励对象创业经历证明,如企业注册(法定代表人)或股权分配(股权占比30%以上)等材料 | 我要办理 |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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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