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山区重点产业人才支持行动-游戏产业领域骨干人才支持
设定依据
《南山区支持创新创业“六个一”行动方案》。
政策内容
对重点产业领域初创的创新研发型企业的优秀青年骨干人才,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最高60万元资助。
资助标准
每家企业支持人数最高不超过其缴纳社保员工数的10%(资助人数不足1人时,可资助1人),最多支持3人。资助标准按照资助对象人才积分水平分档支持,每人最高不超过60万元。
(一)企业申报条件:成立时间须在五年以内(含五年),在南山区依法经营;主营业务应属于电子游戏产品及平台研发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游戏内容创作、产品研发、引擎与工具开发、游戏分发及相关核心技术研发等方向。
申报企业需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累计融资额达到1500万元(含)以上,且企业自研游戏产品研发投入须达到500万元(含)以上;
(2)近两年内,获得市、区属国有基金、清科集团上年度“中国创业投资机构100强”前50名机构、“中国早期投资机构30强”机构投资,累计融资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且企业自研游戏产品研发投入须达到500万元(含)以上;
(3)获得知名游戏企业投资的企业;(注:本规程所称的知名游戏企业指“中国音数协年度游戏十强”评选中荣获或提名优秀游戏科技创新企业、优秀“走出去”游戏企业、优秀游戏运营企业的单位及入围“金钻盛典”广东游戏企业20强的单位。)或在南山区政府主办的“X-Day”西丽湖路演等品牌投融资活动中获得投资,且企业自研游戏产品研发投入须达到500万元(含)以上;
(4)近两年内,企业产品入选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络游戏精品出版工程、中国音数协游戏十强年度榜、广东原创网络游戏精品项目;企业产品入选TGA(The Game Awards)、金摇杆奖等国际权威奖项;
(5)近两年内,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创业之星”游戏产业专项赛决赛获奖及入围的企业,以及轻游梦工坊全国游戏创作大赛获得各综合奖、专项奖及入围奖的企业,其自研游戏产品累计研发投入达100万元(含)以上,且每家企业就同一届赛事所获奖项,仅能作为本条款的申报依据使用一次。
(6)从事游戏分发平台业务的企业,上年度游戏分发业务营收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需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或获得知名风险投资机构投资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
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的在游戏领域具有显著技术突破或市场潜力的企业,不受上述申报条件限制。
(二)资助对象条件
获得资助配额指标的企业,可以根据以下条件自主推荐资助对象:
1.资助对象在南山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无严重违法行为,非严重失信主体,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以提交申报材料日期为准);
2.资助对象在申报企业担任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高级管理岗位,或核心创作岗位,在申报企业内任职满一年(包括但不限于主制作人、主策划、主美术、主程序、系统架构师、引擎开发专家、高级渲染师、分发平台产品经理、高级开发工程师等)。
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政府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