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支持创新创业-青年创新创业人才住房支持行动
设定依据
《南山区支持创新创业“六个一”行动方案》。
政策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领域初创企业人才,配套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享受1年免租。
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请人创办的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南山区成立一年内,或新迁入“模力营”AI生态社区、西丽湖人才服务中心、“零租加速营”等南山区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重点孵化平台一年内;
2.属人工智能、机器人、生物医药、低空经济等南山区重点扶持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3.须通过产业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技术和产品、商业模式及实施方案、行业及市场、团队情况、财务分析等方面综合评定后推荐;
4.企业为在南山区依法从事经营的企业。
(二)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须为企业创始人或联合创始人;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在申报企业所持股权不低于10%;
4.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入住条件,具体包括:①申请人及其家庭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且三年以内未转让或分割过自有住房;②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③申请人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一套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享受1年免租,每家企业最多申报3人。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 1 | 申报企业本年度至申报日上月完税证明 | 我要办理 | ||
| 2 | 企业整体经营发展情况说明 | 包括人才资源、科研创新能力、市场前景、风险投资及所属行业情况等 | 我要办理 | |
| 3 | 申请人股权投资证明材料 | 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验资报告、市场监管部门备案信息资料任意一项 | 我要办理 | |
| 4 |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 我要办理 | ||
| 5 | 申报奖励对象与申报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 我要办理 | ||
| 6 | 产业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