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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分为申报、认定及考核程序,由区知识产权局按年度发布申报通知后,发动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区知识产权局受理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每年认定不超过20家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单位。经认定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的单位,按照申报方案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工作;建设期满一年后,开展第一年度考核,建设期满两年后,进行第二年度考核(期末验收);每年度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政策规定给予扶持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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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健全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战略部署,进一步促进我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对首次评为国家5A级、4A级、3A级旅游景区的旅游企业,分别给予12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升级档次的,可申请差额奖励。每家企业在本办法有效期内累计奖励不超过1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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