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已结束
广州市荔湾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对申报周期内获得指定奖项或达到特定条件的高价值专利、商标,以后补助方式进行扶持;对围绕重点领域开展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作、推动荔湾区产业发展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扶持;对符合知识产权培育要求的企事业单位,以后补助方式扶持,支持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对在知识产权交易场所完成转让、许可,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登记的授权专利,以后补助方式进行扶持等方向,最高资助65万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推进我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更好发掘早期科技成果的潜在商业价值,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高质量转移转化,现组织开展广州市概念验证中心资助工作。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概念验证项目取得的市场化成效,对概念验证中心进行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依托单位予以后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适用对象为在我区重点扶持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都市工业、建筑业、文化、现代种业等)以及基础教育、卫生健康等领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工作就业的各类人才和相关用人单位。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未来产业(未来健康、未来信息、未来制造)等领域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适用对象为在我区重点扶持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都市工业、建筑业、文化、现代种业等)以及基础教育、卫生健康等领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工作就业的各类人才和相关用人单位。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未来产业(未来健康、未来信息、未来制造)等领域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适用对象为在我区重点扶持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都市工业、建筑业、文化、现代种业等)以及基础教育、卫生健康等领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工作就业的各类人才和相关用人单位。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未来产业(未来健康、未来信息、未来制造)等领域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适用对象为在我区重点扶持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都市工业、建筑业、文化、现代种业等)以及基础教育、卫生健康等领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工作就业的各类人才和相关用人单位。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未来产业(未来健康、未来信息、未来制造)等领域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适用对象为在我区重点扶持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都市工业、建筑业、文化、现代种业等)以及基础教育、卫生健康等领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工作就业的各类人才和相关用人单位。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未来产业(未来健康、未来信息、未来制造)等领域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适用对象为在我区重点扶持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都市工业、建筑业、文化、现代种业等)以及基础教育、卫生健康等领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工作就业的各类人才和相关用人单位。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未来产业(未来健康、未来信息、未来制造)等领域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适用对象为在我区重点扶持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都市工业、建筑业、文化、现代种业等)以及基础教育、卫生健康等领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工作就业的各类人才和相关用人单位。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未来产业(未来健康、未来信息、未来制造)等领域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适用对象为在我区重点扶持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都市工业、建筑业、文化、现代种业等)以及基础教育、卫生健康等领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工作就业的各类人才和相关用人单位。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未来产业(未来健康、未来信息、未来制造)等领域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