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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的工作部署,推动企业发展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小升规”),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对 固定资产投资补助,企业当年营业收入同比正增长,对其完工的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按不超过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3%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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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夯实企业稳岗稳产主体责任,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加快各行业领域恢复和发展,推动经济运行进一步回稳向上,鼓励企业扩大投资。对2023年工业投资项目按照在2023年1月至12月期间纳入统计的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00亿元(含)以上,50亿元(含)-100亿元、30亿元(含)-50亿元、10亿元(含)-30亿元、5亿元(含)-10亿元、1亿元(含)-5亿元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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