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已结束
为便于政策实施,明确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及操作规范,适用于企业工商注册地(机构核准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民营及中小企业。合作银行根据本细则为科技型民营及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所产生的贷款本金损失,由本区科技信贷风险资金池承担50%,银行承担50%(纳入上级信贷风险补偿资金项目的,参照本细则第九条),贷款利息损失由合作银行承担。单个企业贷款项目获得区科技信贷风险资金池年度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促进金融业、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迈向高端,工业、建筑业、居民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提质增效,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文化产业蓬勃发展,提升本区产业发展活力、潜力和竞争力,增强本区经济发展韧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精准助推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支持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支持研发创新等共计24条,最高资助金额1.5亿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广东省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工作以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加快推进国际风投创投中心建设为主要支持内容,重点引导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积极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重大创新平台创新项目的支持力度,全力支持我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科技企业复工复产,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企业发展的科技金融政策环境,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引导创新创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构建良好的科技创新创业生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新水平。符合条件的孵化器可申请我区国际合作专项扶持,对有国际影响力的境外孵化器在我区设立分支孵化机构,经市级或以上科技主管部门新认定后,按其场地租金、改造及设施购置等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引导创新创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构建良好的科技创新创业生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新水平。符合条件的孵化器可申请我区国际合作专项扶持,对有国际影响力的境外孵化器在我区设立分支孵化机构,经市级或以上科技主管部门新认定后,按其场地租金、改造及设施购置等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引导创新创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构建良好的科技创新创业生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新水平。符合条件的孵化器可申请我区国际合作专项扶持,对有国际影响力的境外孵化器在我区设立分支孵化机构,经市级或以上科技主管部门新认定后,按其场地租金、改造及设施购置等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引导创新创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构建良好的科技创新创业生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新水平。符合条件的孵化器可申请我区国际合作专项扶持,对有国际影响力的境外孵化器在我区设立分支孵化机构,经市级或以上科技主管部门新认定后,按其场地租金、改造及设施购置等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在经管委会认定的分园及天河高新区范围内办理工商注册、依法纳税纳统、主营业务符合园区产业发展导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为园区企业提供人才、税务、财务、法律、投融资等配套服务的专业机构,认定分园范围内企业需办理入园登记。按照天河软件园各分园载体入驻企业上年度对区经济发展贡献增量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支持。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深入落实“1+1+9”工作部署,推动我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构建孵化育成体系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推动大学科技园提质发展,加快未来产业科技园、加速器与国际化、粤港澳(台)特色孵化载体培育,引导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孵化载体建设,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孵化育成区域协同发展格局,现设立2022~2023年度广东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为100万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深入落实“1+1+9”工作部署,推动我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构建孵化育成体系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推动大学科技园提质发展,加快未来产业科技园、加速器与国际化、粤港澳(台)特色孵化载体培育,引导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孵化载体建设,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孵化育成区域协同发展格局,现设立2022~2023年度广东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为100万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