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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补齐农机装备短板,推动我省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我厅开展广东省2025年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项目资金包括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结合项目实施进展和验收情况,按3年分批次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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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决策部署及我省工作安排,加快补齐水稻机械化烘干短板,我厅开展2025年智能农机(水稻)示范基地项目申报。项目财政扶持资金的比例不超过总建设成本的50%,单个智能农机(水稻)示范基地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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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决策部署及我省工作安排,加快补齐水稻机械化烘干短板,我厅开展2025年广东省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对象为涉农企业(含粮食加工储运企业,供销社系统、农垦系统等省属涉农企业)、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财政扶持资金的比例不超过总建设成本的50%,单个项目财政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600万元。不同类型烘干设施所对应的标准投资额度由省农业农村厅另行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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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指导各地各单位做好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两重”建设农业领域项目,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安排一批”的原则,现开展我省2025年农业建设项目入库有关工作,纳入我省2025年农业建设项目储备范围的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项目、数字农业建设项目等6大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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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农业经理人培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2024年全省计划培育农业经理人1200名,通过公开申报,遴选出符合资质条件的培训机构共同承担培育任务。我厅制定了《2024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农业经理人)培育项目入库申报指南》。通过专家评审,遴选出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育任务,每家承担机构安排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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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农业经理人培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2024年全省计划培育农业经理人1200名,通过公开申报,遴选出符合资质条件的培训机构共同承担培育任务。我厅制定了《2024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农业经理人)培育项目入库申报指南》。通过专家评审,遴选出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育任务,每家承担机构安排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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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利奖,针对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且专利权有效,无权属纠纷;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的对象。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2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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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农业农村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实施管理细则(试行)》相关要求,现公布“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关于配套经费,对于明确要求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其他经费与中央财政经费的比例至少要达到1∶1,且企业至少承担1项课题。对于明确实施机制为科企联合的项目,参与企业须按获得中央财政经费数1∶1配套经费;企业亦可作为牵头单位申报,按照企业牵头申报项目进行经费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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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农业农村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实施管理细则(试行)》相关要求,现公布“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关于配套经费,对于明确要求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其他经费与中央财政经费的比例至少要达到1∶1,且企业至少承担1项课题。对于明确实施机制为科企联合的项目,参与企业须按获得中央财政经费数1∶1配套经费;企业亦可作为牵头单位申报,按照企业牵头申报项目进行经费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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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农业农村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实施管理细则(试行)》相关要求,现公布“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关于配套经费,对于明确要求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其他经费与中央财政经费的比例至少要达到1∶1,且企业至少承担1项课题。对于明确实施机制为科企联合的项目,参与企业须按获得中央财政经费数1∶1配套经费;企业亦可作为牵头单位申报,按照企业牵头申报项目进行经费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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