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政策资讯 - 申报通知
资助方式:
关键词:   
搜索
共查询到 35 条申报通知
申报已结束

广州市南沙区2023年度新申请认定的总部型企业

为加快推进南沙区重点区域生活服务业的集聚发展,吸引和培育生活服务业主体,提升区域生活服务业品质和等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品牌企业落户奖,对从2018年1月1日起进驻重点区域范围内商业体并实际开业经营的生活服务业品牌企业,给予30万元的落户奖励。
发布时间: 2023-10-11|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3-10-11 / 2023-10-20
2023-10-20截止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广州市南沙区2023年度企业提升能级奖励

为加快推进南沙区重点区域生活服务业的集聚发展,吸引和培育生活服务业主体,提升区域生活服务业品质和等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品牌企业落户奖,对从2018年1月1日起进驻重点区域范围内商业体并实际开业经营的生活服务业品牌企业,给予30万元的落户奖励。
发布时间: 2023-10-11|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3-08-30 / 2023-09-30
2023-09-30截止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2023年度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商贸业发展非总部内贸企业经营贡献奖励

为壮大商贸市场主体,扩大高品质供给,培育商贸新业态,激发消费新活力,完善商业体系建设,激发商贸流通发展潜力,支持商贸与旅游、体育、文化创意等业态融合发展,推动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内地、港澳以及国际知名品牌零售业企业或品牌授权代理商在南沙区开设品牌首店和旗舰店。对项目投资总额超过100万元的首店,项目投资总额超过500万元的旗舰店,按该店项目核定实际投资额的10%,分别给予门店经营主体广州首店最高300万元,南沙首店、品牌旗舰店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发布时间: 2023-09-28|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3-06-05 / 2023-06-26
2023-06-26截止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2023年度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商贸业发展非总部内贸企业经营贡献奖励

为壮大商贸市场主体,扩大高品质供给,培育商贸新业态,激发消费新活力,完善商业体系建设,激发商贸流通发展潜力,支持商贸与旅游、体育、文化创意等业态融合发展,推动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内地、港澳以及国际知名品牌零售业企业或品牌授权代理商在南沙区开设品牌首店和旗舰店。对项目投资总额超过100万元的首店,项目投资总额超过500万元的旗舰店,按该店项目核定实际投资额的10%,分别给予门店经营主体广州首店最高300万元,南沙首店、品牌旗舰店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发布时间: 2023-09-28|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3-06-05 / 2023-06-26
2023-06-26截止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2023年度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商贸业发展非总部内贸企业高管人才奖励

为壮大商贸市场主体,扩大高品质供给,培育商贸新业态,激发消费新活力,完善商业体系建设,激发商贸流通发展潜力,支持商贸与旅游、体育、文化创意等业态融合发展,推动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内地、港澳以及国际知名品牌零售业企业或品牌授权代理商在南沙区开设品牌首店和旗舰店。对项目投资总额超过100万元的首店,项目投资总额超过500万元的旗舰店,按该店项目核定实际投资额的10%,分别给予门店经营主体广州首店最高300万元,南沙首店、品牌旗舰店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发布时间: 2023-09-28|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3-06-05 / 2023-06-26
2023-06-26截止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广州市荔湾区促进商务楼宇和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2023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最高补贴150万

为充分调动商务楼宇和产业园区作为招商引资、产业发展载体的重要作用,提升商务楼宇与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和创新潜力。产业提升配套奖励,鼓励商务楼宇和产业园区服务所引进企业成长壮大,帮助“四上”企业个体迅速发展成为行业龙头。若引进的单个企业在本办法有效期内年度营业收入(产值)达到一定条件的,根据引进企业的行业类型、发展规模及增长情况等,给予商务楼宇和产业园区一定奖励,每年针对单个引进企业给予商务楼宇和产业园区的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3-08-22|广州市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1-09 / 2024-02-10
2024-02-10截止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2023年度广州市花都区企业上市扶持资金境内上市奖励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决策部署,鼓励引导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快构建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落户奖励,对新迁入的境内上市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新迁入的境外上市企业给予最高600万元奖励。奖励标准参照本细则第四条,按照“一企一策”予以确定。
发布时间: 2023-06-14|广州市花都区商务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3-01 / 2024-03-31
2024-03-31截止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2023年度广州市花都区企业上市扶持资金高管奖励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决策部署,鼓励引导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快构建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落户奖励,对新迁入的境内上市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新迁入的境外上市企业给予最高600万元奖励。奖励标准参照本细则第四条,按照“一企一策”予以确定。
发布时间: 2023-06-14|广州市花都区商务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3-01 / 2024-03-31
2024-03-31截止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2023年度广州市花都区企业上市扶持资金融资奖励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决策部署,鼓励引导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快构建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落户奖励,对新迁入的境内上市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新迁入的境外上市企业给予最高600万元奖励。奖励标准参照本细则第四条,按照“一企一策”予以确定。
发布时间: 2023-06-14|广州市花都区商务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3-01 / 2024-03-31
2024-03-31截止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2023年广州市从化区高效益优质企业认定及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高效利用有限空间和环境资源,进一步吸引、培育和壮大高效益优质企业,促进产业发展集约化和规模化,对经认定的高效益优质企业,根据企业上一年度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情况按照40%至55%给予奖励。企业上一年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不超过300万元,给予40%奖励、企业上一年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在300万元(含)至500万元,给予45%奖励、企业上一年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在500万元(含)至800万元,给予50%奖励。企业上一年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在800万元(含)以上,给予55%奖励。
发布时间: 2023-05-15|广州市从化区优质企业办|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3-06-01 / 2023-06-20
2023-06-20截止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