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已结束
为推动广州市现代供应链的发展,现面向全市组织开展广州市重点供应链服务企业的申报工作。供应链服务企业按生产制造型、商贸流通型和网络平台型进行分类认定。认定为重点供应链服务企业的,市物流发展和供应链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等部门予以政策支持。 重点供应链服务企业的认定有效期为2年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加快推动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以下简称本区)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培育外贸新动能。扶持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对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年跨境电子商务包裹量达到1000万件、500万件、300万件以上,且年度同比增长5%、10%、20%以上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资金扶持。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加快推动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以下简称本区)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培育外贸新动能。扶持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对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年跨境电子商务包裹量达到1000万件、500万件、300万件以上,且年度同比增长5%、10%、20%以上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资金扶持。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加快推动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以下简称本区)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培育外贸新动能。扶持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对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年跨境电子商务包裹量达到1000万件、500万件、300万件以上,且年度同比增长5%、10%、20%以上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资金扶持。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加快推动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以下简称本区)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培育外贸新动能。扶持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对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年跨境电子商务包裹量达到1000万件、500万件、300万件以上,且年度同比增长5%、10%、20%以上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资金扶持。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加快推动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以下简称本区)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培育外贸新动能。扶持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对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年跨境电子商务包裹量达到1000万件、500万件、300万件以上,且年度同比增长5%、10%、20%以上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资金扶持。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优化荔湾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环境,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推动荔湾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头部企业奖励,对入选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的电子商务企业总部(及其二级子公司),行业类别属于批发零售业的,年度销售额达到500亿元、800亿元、1000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6000万元、7000万元、8000万元奖励。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优化荔湾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环境,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推动荔湾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头部企业奖励,对入选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的电子商务企业总部(及其二级子公司),行业类别属于批发零售业的,年度销售额达到500亿元、800亿元、1000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6000万元、7000万元、8000万元奖励。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优化荔湾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环境,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推动荔湾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头部企业奖励,对入选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的电子商务企业总部(及其二级子公司),行业类别属于批发零售业的,年度销售额达到500亿元、800亿元、1000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6000万元、7000万元、8000万元奖励。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优化荔湾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环境,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推动荔湾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头部企业奖励,对入选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的电子商务企业总部(及其二级子公司),行业类别属于批发零售业的,年度销售额达到500亿元、800亿元、1000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6000万元、7000万元、8000万元奖励。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