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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抢抓全球生物医药创新发展和产业变革重大机遇,服务国家实验室建设发展,创建国家生物医药政策创新试验区,建设全球顶尖研发及创新中心,打造世界级创新型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加快培育引进龙头型合同研发服务机构(CRO),对在本区租用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实际租金的9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对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且年度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的,按照建设期研发投入经费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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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抢抓全球生物医药创新发展和产业变革重大机遇,服务国家实验室建设发展,创建国家生物医药政策创新试验区,建设全球顶尖研发及创新中心,打造世界级创新型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加快培育引进龙头型合同研发服务机构(CRO),对在本区租用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实际租金的9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对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且年度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的,按照建设期研发投入经费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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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激发社会组织创新活力,本区单独社会组织党组织通过自建被审定评为国家、省、市、区级党建工作示范基地(点)的,分别给予该社会组织20万元、16万元、12万元、8万元的一次性建设经费奖励。同时获得多级荣誉的,按照较高级进行奖励;跨年度获得多级荣誉的,按照差额的原则进行补发奖励。每个社会组织同级荣誉只奖励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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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激发社会组织创新活力,本区单独社会组织党组织通过自建被审定评为国家、省、市、区级党建工作示范基地(点)的,分别给予该社会组织20万元、16万元、12万元、8万元的一次性建设经费奖励。同时获得多级荣誉的,按照较高级进行奖励;跨年度获得多级荣誉的,按照差额的原则进行补发奖励。每个社会组织同级荣誉只奖励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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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加快中医诊疗设备的研发及推广,创建国家生物医药政策创新试验区,助力打造世界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引进A类团队(中医药领域国医大师等)的,给予总额最高1500万元的项目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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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育行业龙头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品牌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推进企业线上线下经营,提升企业会员管理水平,拓展企业私域流量。鼓励电商、生活服务平台降低小微企业入驻条件,降低线上运营成本。依托线上平台推进相关行业免费课程培训、直播带货、产品孵化等数字化赋能。鼓励金融、电商、支付平台等机构与商务领域居民生活服务企业合作,推出市场化促销措施,激发消费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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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现组织开展创新环境计划2025年度科普专题(科普品牌项目)。支持项目包括粤港澳大湾区科普交流合作项目、科学传播与科学教育讲坛项目、广州地区科普讲解大赛及科学实验展演汇演选拔赛项目等,最高支持经费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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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花都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区院联合资助项目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区院联合资助项目工作方案》),现开展2025年花都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区院联合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区财政资金每项补助不超过5万元,年度支持不超过30项,其中区人民医院不超过15项、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不超过9项、区妇幼保健院(胡忠医院)不超过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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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荔湾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推进荔湾粤港澳大湾区医药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打造中医药强区。支持中医药和医疗器械等新型研发机构培育,鼓励企业与“双一流”大学或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的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在荔湾区范围内合作建设省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省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在白鹅潭商务区或海龙围科创区范围内,按不超过建设投入资金100%,给予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财政经费建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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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荔湾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推进荔湾粤港澳大湾区医药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打造中医药强区。支持中医药和医疗器械等新型研发机构培育,鼓励企业与“双一流”大学或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的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在荔湾区范围内合作建设省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省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在白鹅潭商务区或海龙围科创区范围内,按不超过建设投入资金100%,给予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财政经费建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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