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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加快向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标杆区发展,充分发挥我区作为广州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主阵地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区加快向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标杆区发展。培育一批聚集效益好的电商园区和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电商企业,推动琶洲互联网龙头企业在我区建立化妆品、服装、个护等直播电商基地,重点引入优秀商家、头部主播等。对在本区设立直播电商基地占地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直播间数量超过50间,基地内注册活跃主播人数超过30人,签约本地品牌数量超过10个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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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加快向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标杆区发展,充分发挥我区作为广州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主阵地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区加快向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标杆区发展。培育一批聚集效益好的电商园区和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电商企业,推动琶洲互联网龙头企业在我区建立化妆品、服装、个护等直播电商基地,重点引入优秀商家、头部主播等。对在本区设立直播电商基地占地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直播间数量超过50间,基地内注册活跃主播人数超过30人,签约本地品牌数量超过10个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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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新模式,推动实体经济借助直播电商实现高质量发展,将海珠区打造为品牌直播电商集聚区。打造品牌直播电商示范园区,对直播电商平台、直播企业及直播电商服务企业实际租赁面积达80%(含)以上的品牌直播电商示范园区,按照园区入驻企业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达2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1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园区运营方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0万元、3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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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新模式,推动实体经济借助直播电商实现高质量发展,将海珠区打造为品牌直播电商集聚区。打造品牌直播电商示范园区,对直播电商平台、直播企业及直播电商服务企业实际租赁面积达80%(含)以上的品牌直播电商示范园区,按照园区入驻企业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达2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1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园区运营方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0万元、3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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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新模式,推动实体经济借助直播电商实现高质量发展,将海珠区打造为品牌直播电商集聚区。打造品牌直播电商示范园区,对直播电商平台、直播企业及直播电商服务企业实际租赁面积达80%(含)以上的品牌直播电商示范园区,按照园区入驻企业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达2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1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园区运营方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0万元、3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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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新模式,推动实体经济借助直播电商实现高质量发展,将海珠区打造为品牌直播电商集聚区。打造品牌直播电商示范园区,对直播电商平台、直播企业及直播电商服务企业实际租赁面积达80%(含)以上的品牌直播电商示范园区,按照园区入驻企业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达2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1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园区运营方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0万元、3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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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新模式,推动实体经济借助直播电商实现高质量发展,将海珠区打造为品牌直播电商集聚区。打造品牌直播电商示范园区,对直播电商平台、直播企业及直播电商服务企业实际租赁面积达80%(含)以上的品牌直播电商示范园区,按照园区入驻企业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达2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1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园区运营方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0万元、3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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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鼓励会展企业落户海珠、促进存量会展企业发展、引导会展企业、协会及展馆参与招企工作,对支持举办国际性会议。对首次在本区举办的、与会人员来自5个以上国家或地区(不含港、澳、台)或国际性组织、与会人数 200人以上、外国与会人士占20%以上的国际会议,按场租的100%给予会议经营方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本区每年安排2000万元作为本办法专项扶持资金,对会展企业、展会活动及园区等进行扶持奖励。每年兑现金额控制在当年资金额度内,结余部分可滚动使用。同一企业获取本办法的扶持奖励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第四条总奖励金额不超过 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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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服务和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对符合条件的高层管理或骨干技术岗位的人才,给予人才补贴。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以及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且符合“四上”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企业,在本政策有效期内分别给予年度最高80万元(累计最高240万元)、年度最高60万元(累计最高180万元)以及年度最高20万元(累计最高60万元)的关键人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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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推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集聚优质人才,本办法所称的引进人才入户,是指在年龄、学历、职称、技能、岗位等方面符合条件,在本市就业或创业的人才入户广州,包括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引进在职人才入户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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