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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查询到 54 条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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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商贸业发展非总部内贸企业高管人才奖励

为壮大商贸市场主体,扩大高品质供给,培育商贸新业态,激发消费新活力,完善商业体系建设,激发商贸流通发展潜力,支持商贸与旅游、体育、文化创意等业态融合发展,推动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内地、港澳以及国际知名品牌零售业企业或品牌授权代理商在南沙区开设品牌首店和旗舰店。对项目投资总额超过100万元的首店,项目投资总额超过500万元的旗舰店,按该店项目核定实际投资额的10%,分别给予门店经营主体广州首店最高300万元,南沙首店、品牌旗舰店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发布时间: 2023-09-28|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3-06-05 / 2023-06-26
2023-06-26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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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促进商务楼宇和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2023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最高补贴150万

为充分调动商务楼宇和产业园区作为招商引资、产业发展载体的重要作用,提升商务楼宇与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和创新潜力。产业提升配套奖励,鼓励商务楼宇和产业园区服务所引进企业成长壮大,帮助“四上”企业个体迅速发展成为行业龙头。若引进的单个企业在本办法有效期内年度营业收入(产值)达到一定条件的,根据引进企业的行业类型、发展规模及增长情况等,给予商务楼宇和产业园区一定奖励,每年针对单个引进企业给予商务楼宇和产业园区的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3-08-22|广州市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4-01-09 / 2024-02-10
2024-02-1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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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南沙开发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新设企业入资奖励

为响应商务部“继续扩大开放,完善支持政策”号召,增强外资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快实现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生产用房租金补贴,对本办法有效期内,新落户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含)、没有自有厂房的外商投资企业,政策有效期内实现规模以上起,在区内租赁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用于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的,按场地租金及物业费市场评估价格50%予以补贴,企业当年获得生产用房租金补贴不得超出企业实际租金支出,补贴期限为3年,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3-08-18|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市场拓展
申报日期: 2023-08-21 / 2023-09-20
2023-09-2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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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存续企业增资奖

为响应商务部“继续扩大开放,完善支持政策”号召,增强外资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快实现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生产用房租金补贴,对本办法有效期内,新落户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含)、没有自有厂房的外商投资企业,政策有效期内实现规模以上起,在区内租赁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用于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的,按场地租金及物业费市场评估价格50%予以补贴,企业当年获得生产用房租金补贴不得超出企业实际租金支出,补贴期限为3年,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3-08-18|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市场拓展
申报日期: 2023-08-21 / 2023-09-20
2023-09-2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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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跨国公司总部奖最高补贴300万

为响应商务部“继续扩大开放,完善支持政策”号召,增强外资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快实现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生产用房租金补贴,对本办法有效期内,新落户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含)、没有自有厂房的外商投资企业,政策有效期内实现规模以上起,在区内租赁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用于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的,按场地租金及物业费市场评估价格50%予以补贴,企业当年获得生产用房租金补贴不得超出企业实际租金支出,补贴期限为3年,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3-08-18|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市场拓展
申报日期: 2023-08-21 / 2023-09-20
2023-09-2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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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跨国公司总部奖最高补贴300万

为响应商务部“继续扩大开放,完善支持政策”号召,增强外资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快实现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生产用房租金补贴,对本办法有效期内,新落户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含)、没有自有厂房的外商投资企业,政策有效期内实现规模以上起,在区内租赁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用于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的,按场地租金及物业费市场评估价格50%予以补贴,企业当年获得生产用房租金补贴不得超出企业实际租金支出,补贴期限为3年,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3-08-18|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市场拓展
申报日期: 2023-08-21 / 2023-09-20
2023-09-2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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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企业服务奖励最高补贴12万

为响应商务部“继续扩大开放,完善支持政策”号召,增强外资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快实现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生产用房租金补贴,对本办法有效期内,新落户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含)、没有自有厂房的外商投资企业,政策有效期内实现规模以上起,在区内租赁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用于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的,按场地租金及物业费市场评估价格50%予以补贴,企业当年获得生产用房租金补贴不得超出企业实际租金支出,补贴期限为3年,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3-08-18|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市场拓展
申报日期: 2023-08-21 / 2023-09-20
2023-09-2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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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市级外贸稳增长资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2023年上半年)最高补贴5万

为促进我市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支持我市企业通过参加境外展会开拓国际市场,现开展市级外贸稳增长资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对参加经我局公开发布的组展机构的重点境外展会,按每家企业每个展会省、市支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展位费实际支出的80%、合计不超过5万元给予支持(单个展会市级资金支持金额不超过3万元)。
发布时间: 2023-07-28|广州市商务局|市场拓展
申报日期: 2023-08-08 / 2023-08-15
2023-08-1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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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2023年度总部型企业落户奖励最高补贴2000万

为贯彻落实《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进一步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扶持办法》(穗南开管办规〔2023〕4号),对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认定条件新落户及认定的总部型企业,按照企业提出申请的上一年度在本区经济贡献总额给予落户奖励。其中,申请企业本身或其母公司为房地产企业的,应剔除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后,给予落户奖励。在本区经济贡献总额超过2亿元(含)的,奖励30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3-07-26|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人才政策
申报日期: 2023-08-30 / 2023-09-30
2023-09-3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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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商贸业发展非总部内贸企业落户奖兑现申请最高补贴200万

为壮大商贸市场主体,扩大高品质供给,培育商贸新业态,激发消费新活力,完善商业体系建设,激发商贸流通发展潜力,支持商贸与旅游、体育、文化创意等业态融合发展,推动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内地、港澳以及国际知名品牌零售业企业或品牌授权代理商在南沙区开设品牌首店和旗舰店。对项目投资总额超过100万元的首店,项目投资总额超过500万元的旗舰店,按该店项目核定实际投资额的10%,分别给予门店经营主体广州首店最高300万元,南沙首店、品牌旗舰店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发布时间: 2023-05-04|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3-05-15 / 2023-06-09
2023-06-09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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