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已结束
为连接港澳、接轨国际、共襄发展”的财税专业服务集聚区,助力建设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支持稳步增长。入驻满两年的财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运营业绩不少于1000万元且同比增长不少于5%的,按照当年存量每1000万元给予3万元、增量每3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如年度同比增长少于5%,但运营业绩达到1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当年每1000万元给予3万元奖励。每个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对本区新引进或新培养的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经认定分别给予安家费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其中,对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给予安家费最高1000万元。支持本区企事业单位设立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传帮带培养创新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开办经费资助。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开放申报中
本细则适用于广州南沙行政区域范围内(以下简称“本区”)的用人单位及在该单位工作的各类人才。对科创产业杰出人才、优秀人才、菁英人才,在管理期内按照每月 5 万元、3 万元、1.5 万元的标准给予最高 300 万元、180 万元、90 万元人才奖励。对基础教育和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按上述标准的 60%比例给予支持。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着力集聚一大批高层次人才,对领军人才、杰出人才、优秀人才、菁英人才,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人才奖励。鼓励通过项目合作、顾问指导、定期服务等形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按照不超过劳务报酬的50%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人才奖励。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着力集聚一大批高层次人才,对领军人才、杰出人才、优秀人才、菁英人才,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人才奖励。鼓励通过项目合作、顾问指导、定期服务等形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按照不超过劳务报酬的50%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人才奖励。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对本区新引进或新培养的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经认定分别给予安家费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其中,对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给予安家费最高1000万元。支持本区企事业单位设立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传帮带培养创新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开办经费资助。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打造广州东部中心“现代活力核”的历史机遇,落实广州市重点产业人才开发培育工作要求,进一步支持重点产业项目吸引集聚人才,强化人才对产业发展的支撑效能,加快推动东部中心建设,特实施“增城区重点产业项目人才护航计划”。遵循市场认可原则,按照人才所在企业奖励年度支付给人才工资薪金总额6%的比例给予人才一次性资金奖励(按百留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大力实施“广聚英才计划”,加快构筑具有高度竞争力,设立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每年选派不超过100名优秀学生赴国外高等院校深造,本项目资助对象分为意向培养留学人员和定向培养留学人员两类。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进一步强化党管人才原则,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结合本区实际,对海外尖端人才,给予最高15亿元项目扶持。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000万元创业资助和最高1000万元投资奖励,对创业英才,给予最高100万元项目奖励。对本区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科研院所选派青年人才到国(境)外知名高校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国际博士联合培养,定向回本区工作的人才,给予最高60万元资助。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着力集聚一大批高层次人才,对领军人才、杰出人才、优秀人才、菁英人才,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人才奖励。鼓励通过项目合作、顾问指导、定期服务等形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按照不超过劳务报酬的50%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人才奖励。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