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申报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的决策部署,支持企业开展“四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基础软件、工业软件采购及软硬件定制开发项目,最高按照项目投入总额的3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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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对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地方金融组织、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企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及相关交易平台、促进广州市期货市场发展的机构、普惠金融项目等方面给予奖励,最高资助2000万元。涉及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促进本市金融业发展的其他重点工作任务,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等方式,经报市政府同意后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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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对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地方金融组织、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企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及相关交易平台、促进广州市期货市场发展的机构、普惠金融项目等方面给予奖励,最高资助2000万元。涉及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促进本市金融业发展的其他重点工作任务,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等方式,经报市政府同意后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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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对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地方金融组织、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企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及相关交易平台、促进广州市期货市场发展的机构、普惠金融项目等方面给予奖励,最高资助2000万元。涉及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促进本市金融业发展的其他重点工作任务,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等方式,经报市政府同意后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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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引进集聚各类金融要素和金融资源,加快推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金融业健康发展。对新注册设立或新迁入的金融机构按实收资本规模给予落户奖励,实收资本20亿元(含)以上的,奖励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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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现代农业快速发展,推动四个“万亩计划”全面落地,形成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全产业链奖励,对新落户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按每亩300 元/年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 3 年,单个项目申请单位每年最高 1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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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规范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开展广州市境外人才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工作,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工作、符合条件的境外人才,其在广州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每个纳税年度每个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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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引进集聚各类金融要素和金融资源,加快推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金融业健康发展。对新注册设立或新迁入的金融机构按实收资本规模给予落户奖励,实收资本20亿元(含)以上的,奖励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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