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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便民利民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广州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指引》和《广东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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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进一步规范我省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立项审批、使用和监督管理,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能。本细则所称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包括“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及“专利奖励”两个政策任务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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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进一步规范我省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立项审批、使用和监督管理,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能。本细则所称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包括“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及“专利奖励”两个政策任务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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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做大经济总量,提升发展质量,尤其加速创新金融、生命健康、现代商贸、数字经济、文化创意、高端专业服务业等“3+3”核心产业集聚发展,围绕各类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要素需求,充分发挥人才引领驱动作用,引进、培育、支持一批符合越秀发展方向的高层次人才来区创新创业,根据人才创新创业贡献给予相关待遇和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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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做大经济总量,提升发展质量,尤其加速创新金融、生命健康、现代商贸、数字经济、文化创意、高端专业服务业等“3+3”核心产业集聚发展,围绕各类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要素需求,充分发挥人才引领驱动作用,引进、培育、支持一批符合越秀发展方向的高层次人才来区创新创业,根据人才创新创业贡献给予相关待遇和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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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做大经济总量,提升发展质量,尤其加速创新金融、生命健康、现代商贸、数字经济、文化创意、高端专业服务业等“3+3”核心产业集聚发展,围绕各类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要素需求,充分发挥人才引领驱动作用,引进、培育、支持一批符合越秀发展方向的高层次人才来区创新创业,根据人才创新创业贡献给予相关待遇和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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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做大经济总量,提升发展质量,尤其加速创新金融、生命健康、现代商贸、数字经济、文化创意、高端专业服务业等“3+3”核心产业集聚发展,围绕各类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要素需求,充分发挥人才引领驱动作用,引进、培育、支持一批符合越秀发展方向的高层次人才来区创新创业,根据人才创新创业贡献给予相关待遇和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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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深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促进高质量发展办法》,通过开展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建设运营工作,为区内重点企业等创新主体提供专利布局分析、咨询、培训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开展针对性知识产权培训课程,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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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深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促进高质量发展办法》,通过开展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建设运营工作,为区内重点企业等创新主体提供专利布局分析、咨询、培训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开展针对性知识产权培训课程,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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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专项资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对下级政府的返还性支出、财力性转移支付和按固定标准分配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等,不纳入专项资金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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