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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为兴起南沙开发建设热潮积势蓄能,鼓励企业扩大投资。对2024年工业投资项目按照在2024年1月至12月期间纳入统计的完成工业投资额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00亿元以上,50亿元(含)-100亿元,20亿元(含)-50亿元,10亿元(含)-20亿元,5亿元(含)-10亿元,1亿元(含)-5亿元,5000万元(含)-1亿元的,500万元(含)-5000万元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6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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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新模式,推动实体经济借助直播电商实现高质量发展,将海珠区打造为品牌直播电商集聚区。打造品牌直播电商示范园区,对直播电商平台、直播企业及直播电商服务企业实际租赁面积达80%(含)以上的品牌直播电商示范园区,按照园区入驻企业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达2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1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园区运营方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0万元、3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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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新模式,推动实体经济借助直播电商实现高质量发展,将海珠区打造为品牌直播电商集聚区。打造品牌直播电商示范园区,对直播电商平台、直播企业及直播电商服务企业实际租赁面积达80%(含)以上的品牌直播电商示范园区,按照园区入驻企业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达2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1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园区运营方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0万元、3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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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新模式,推动实体经济借助直播电商实现高质量发展,将海珠区打造为品牌直播电商集聚区。打造品牌直播电商示范园区,对直播电商平台、直播企业及直播电商服务企业实际租赁面积达80%(含)以上的品牌直播电商示范园区,按照园区入驻企业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达2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1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园区运营方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0万元、3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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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新模式,推动实体经济借助直播电商实现高质量发展,将海珠区打造为品牌直播电商集聚区。打造品牌直播电商示范园区,对直播电商平台、直播企业及直播电商服务企业实际租赁面积达80%(含)以上的品牌直播电商示范园区,按照园区入驻企业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达2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1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园区运营方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0万元、3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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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支持高端商务服务业加快聚集,对在琶洲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内新落户且在本区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法律服务、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咨询服务、广告服务企业,连续3年按照其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50%给予贡献奖,以及连续3年累计最高300万元的租金补助。支持金融产业园区建设。根据建设运营绩效,对园区投资机构、运营机构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建设、运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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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支持高端商务服务业加快聚集,对在琶洲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内新落户且在本区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法律服务、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咨询服务、广告服务企业,连续3年按照其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50%给予贡献奖,以及连续3年累计最高300万元的租金补助。支持金融产业园区建设。根据建设运营绩效,对园区投资机构、运营机构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建设、运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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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支持高端商务服务业加快聚集,对在琶洲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内新落户且在本区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法律服务、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咨询服务、广告服务企业,连续3年按照其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50%给予贡献奖,以及连续3年累计最高300万元的租金补助。支持金融产业园区建设。根据建设运营绩效,对园区投资机构、运营机构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建设、运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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