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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鼓励会展企业落户海珠、促进存量会展企业发展、引导会展企业、协会及展馆参与招企工作,对支持举办国际性会议。对首次在本区举办的、与会人员来自5个以上国家或地区(不含港、澳、台)或国际性组织、与会人数 200人以上、外国与会人士占20%以上的国际会议,按场租的100%给予会议经营方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本区每年安排2000万元作为本办法专项扶持资金,对会展企业、展会活动及园区等进行扶持奖励。每年兑现金额控制在当年资金额度内,结余部分可滚动使用。同一企业获取本办法的扶持奖励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第四条总奖励金额不超过 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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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集聚创新资源,培育软件新生态,打造示范应用,夯实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基础。支持企业壮大发展。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以上的信软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营业收入逐级达到奖励标准的,奖励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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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加快向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标杆区发展,充分发挥我区作为广州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主阵地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区加快向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标杆区发展。培育一批聚集效益好的电商园区和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电商企业,推动琶洲互联网龙头企业在我区建立化妆品、服装、个护等直播电商基地,重点引入优秀商家、头部主播等。对在本区设立直播电商基地占地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直播间数量超过50间,基地内注册活跃主播人数超过30人,签约本地品牌数量超过10个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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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新模式,推动实体经济借助直播电商实现高质量发展,将海珠区打造为品牌直播电商集聚区。打造品牌直播电商示范园区,对直播电商平台、直播企业及直播电商服务企业实际租赁面积达80%(含)以上的品牌直播电商示范园区,按照园区入驻企业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达2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1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园区运营方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0万元、3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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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新模式,推动实体经济借助直播电商实现高质量发展,将海珠区打造为品牌直播电商集聚区。打造品牌直播电商示范园区,对直播电商平台、直播企业及直播电商服务企业实际租赁面积达80%(含)以上的品牌直播电商示范园区,按照园区入驻企业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达2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1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园区运营方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0万元、3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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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新模式,推动实体经济借助直播电商实现高质量发展,将海珠区打造为品牌直播电商集聚区。打造品牌直播电商示范园区,对直播电商平台、直播企业及直播电商服务企业实际租赁面积达80%(含)以上的品牌直播电商示范园区,按照园区入驻企业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达2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1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园区运营方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0万元、3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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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新模式,推动实体经济借助直播电商实现高质量发展,将海珠区打造为品牌直播电商集聚区。打造品牌直播电商示范园区,对直播电商平台、直播企业及直播电商服务企业实际租赁面积达80%(含)以上的品牌直播电商示范园区,按照园区入驻企业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达2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1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园区运营方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0万元、3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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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新模式,推动实体经济借助直播电商实现高质量发展,将海珠区打造为品牌直播电商集聚区。打造品牌直播电商示范园区,对直播电商平台、直播企业及直播电商服务企业实际租赁面积达80%(含)以上的品牌直播电商示范园区,按照园区入驻企业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达2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1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园区运营方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0万元、3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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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支持高端商务服务业加快聚集,对在琶洲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内新落户且在本区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法律服务、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咨询服务、广告服务企业,连续3年按照其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50%给予贡献奖,以及连续3年累计最高300万元的租金补助。支持金融产业园区建设。根据建设运营绩效,对园区投资机构、运营机构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建设、运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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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支持高端商务服务业加快聚集,对在琶洲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内新落户且在本区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法律服务、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咨询服务、广告服务企业,连续3年按照其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50%给予贡献奖,以及连续3年累计最高300万元的租金补助。支持金融产业园区建设。根据建设运营绩效,对园区投资机构、运营机构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建设、运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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