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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筹和规范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完善商务促进政策,支持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向和使用应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更好地发挥财政支持政策的导向、撬动和调控作用,有利于促进我市商贸产业和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国内大循环中心节点城市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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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育行业龙头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品牌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推进企业线上线下经营,提升企业会员管理水平,拓展企业私域流量。鼓励电商、生活服务平台降低小微企业入驻条件,降低线上运营成本。依托线上平台推进相关行业免费课程培训、直播带货、产品孵化等数字化赋能。鼓励金融、电商、支付平台等机构与商务领域居民生活服务企业合作,推出市场化促销措施,激发消费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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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大力推动“广货优品”出海。对依法注册并在广州实际生产经营,参加“粤贸全球”目录广州市重点展会目录内展会并以“广货优品广贸全球”名义宣传广州区域形象(不低于5家企业连片展示)进行搭建布展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每个标准展位不超过5000元的定额奖励,单个企业全年支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统一形象搭建费用奖励不超过参展企业展位搭建费用实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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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育行业龙头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品牌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推进企业线上线下经营,提升企业会员管理水平,拓展企业私域流量。鼓励电商、生活服务平台降低小微企业入驻条件,降低线上运营成本。依托线上平台推进相关行业免费课程培训、直播带货、产品孵化等数字化赋能。鼓励金融、电商、支付平台等机构与商务领域居民生活服务企业合作,推出市场化促销措施,激发消费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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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我省企业积极应对国际贸易环境变化产生的不利影响、提升贸易风险防范能力,以促进广东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贸易救济事项),支持类别为贸易摩擦应对研究类、贸易调整援助类,每个企业可同时申请同一类别或跨类别的两个项目,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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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的指示精神以及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在疫情常态化和行业品牌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的新形势下,推动我区餐饮行业规模增长、品质提升、品牌升级,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支持餐饮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政策有效期内,餐饮企业年营业收入较上年累计每增加1000万元给予5万元补贴,每家企业最高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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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共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增强国际航运物流枢纽功能,系统推进“五港”联动发展策略,推动“海港”高质量发展,提高本区对航运物流企业的吸引力,营造良好的航运物流产业发展环境。对通过国际航行汽车滚装船舶经南沙汽车口岸进出口汽车的水上运输企业,每挂靠一次给予最高20万元的航线奖励。该项奖励年度兑现总金额最高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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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落实我省支持外商投资及外资企业稳定发展举措,在稳定我市外资基本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更好发挥外资促进高质量发展、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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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促进我区经济加快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转型升级,对实施经备案技术改造或增资扩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企业,按项目设备和工器具购买金额的12%分期给予扶持,每个项目最高3000万元,单个企业仅可享受一次扶持。同一项目不可同时享受本款与前款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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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促进我区经济加快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转型升级,对实施经备案技术改造或增资扩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企业,按项目设备和工器具购买金额的12%分期给予扶持,每个项目最高3000万元,单个企业仅可享受一次扶持。同一项目不可同时享受本款与前款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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