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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数据知识产权运用促进项目

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主要用于省质检站建设、省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和能力提升、实施标准化战略、食品抽检及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及省部会商、政府质量奖、专利奖励等事项。
发布时间: 2024-12-17|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
申报日期: 2024-12-17 / 2024-12-31
2024-12-31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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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高校院所专利产业化促进项目

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主要用于省质检站建设、省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和能力提升、实施标准化战略、食品抽检及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及省部会商、政府质量奖、专利奖励等事项。
发布时间: 2024-12-17|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
申报日期: 2024-12-17 / 2024-12-31
2024-12-31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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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

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主要用于省质检站建设、省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和能力提升、实施标准化战略、食品抽检及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及省部会商、政府质量奖、专利奖励等事项。
发布时间: 2024-12-17|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品牌建设
申报日期: 2024-12-17 / 2024-12-31
2024-12-31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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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广东省高水平服务和管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与县域产业需求“双对接”项目

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主要用于省质检站建设、省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和能力提升、实施标准化战略、食品抽检及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及省部会商、政府质量奖、专利奖励等事项。
发布时间: 2024-12-17|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
申报日期: 2024-12-17 / 2024-12-31
2024-12-31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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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广东省高水平服务和管理-知识产权项目实施情况评价项目

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主要用于省质检站建设、省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和能力提升、实施标准化战略、食品抽检及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及省部会商、政府质量奖、专利奖励等事项。
发布时间: 2024-12-17|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
申报日期: 2024-12-17 / 2024-12-31
2024-12-31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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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高价值专利和商标培育项目最高补贴20万

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包括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同一专利已获得广东省专利奖扶持的,按不超过上述对应标准进行差额扶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获评为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最高资助1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11-26|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
申报日期: 2024-11-26 / 2024-12-25
2024-12-2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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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高价值商标培育项目最高补贴10万

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包括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同一专利已获得广东省专利奖扶持的,按不超过上述对应标准进行差额扶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获评为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最高资助1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11-26|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
申报日期: 2024-11-26 / 2024-12-25
2024-12-2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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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高价值商标培育项目最高补贴3万

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包括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同一专利已获得广东省专利奖扶持的,按不超过上述对应标准进行差额扶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获评为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最高资助1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11-26|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
申报日期: 2024-11-26 / 2024-12-25
2024-12-2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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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项目最高补贴20万

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包括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同一专利已获得广东省专利奖扶持的,按不超过上述对应标准进行差额扶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获评为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最高资助1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11-26|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
申报日期: 2024-11-26 / 2024-12-25
2024-12-2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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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地理标志商标(产品)培育项目最高补贴10万

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包括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同一专利已获得广东省专利奖扶持的,按不超过上述对应标准进行差额扶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获评为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最高资助1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11-26|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
申报日期: 2024-11-26 / 2024-12-25
2024-12-2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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