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已结束
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举办的创业创新大赛有关单项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创业项目:企业组(或相应组别)金、银、铜奖(或相当奖级)分别按20万元、15万元、10万元标准给予资助;团队组(或相应组别)实行分段资助,金、银、铜奖(或相当奖级)第一阶段分别按10万元、8万元、5万元标准给予资助。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做好农业经理人培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2024年全省计划培育农业经理人1200名,通过公开申报,遴选出符合资质条件的培训机构共同承担培育任务。我厅制定了《2024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农业经理人)培育项目入库申报指南》。通过专家评审,遴选出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育任务,每家承担机构安排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着力培育新动能、打造新业态、激发新活力,全面推动南沙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结合本地特色资源或引进境内外知名文化IP,打造一批具有地标性、示范性、创新性的文化旅游项目。对在南沙投资新建或扩建的世界级主题公园、重要景区项目,符合《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文广旅规字〔2024〕3号)第六条相关要求的,最高奖励2000万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着力培育新动能、打造新业态、激发新活力,全面推动南沙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结合本地特色资源或引进境内外知名文化IP,打造一批具有地标性、示范性、创新性的文化旅游项目。对在南沙投资新建或扩建的世界级主题公园、重要景区项目,符合《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文广旅规字〔2024〕3号)第六条相关要求的,最高奖励2000万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百千万工程”工作安排,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种业振兴的工作部署及相关规划,现开展2024年省级种业振兴行动和科技兴农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申报内容包括:资源保护类项目、品种培育类项目、基地与平台建设类项目、基础保障类项目、科技兴农项目等项目,确定项目后可按照实际需求申请财政专项资金。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把广州打造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扎实推进文化强市建设,推动城市文化综合实力出新出彩,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促进我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资金。支持文旅企业良好有序发展,推动文旅服务扩容提质,激发文旅市场消费活力与潜力,满足群众文旅行业消费需求,每年给予不超过3000万元资金扶持。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聚焦制造强国、网络强国重点领域,通过龙头企业发布产业技术创新和配套需求,中小企业“揭榜”攻关,形成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合力,攻克一批产业技术难题,形成一批融通创新成果,助力补短板锻长板强基础,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项目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牵头为完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促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而设立的保险补偿项目。项目对从事生产《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内新材料产品且符合首批次保险补偿工作相关要求的企业进行保费补贴。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广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入库申报的资助标准是中央、省、市三级资金累计按照不超过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核定投入的50%给予补助,其中数字化水平等级达到二级的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60万元,三级的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四级的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150万元。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
申报已结束
为把广州打造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扎实推进文化强市建设,推动城市文化综合实力出新出彩,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促进我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资金。支持文旅企业良好有序发展,推动文旅服务扩容提质,激发文旅市场消费活力与潜力,满足群众文旅行业消费需求,每年给予不超过3000万元资金扶持。
订阅通知
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