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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查询到 23 条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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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项目最高补贴20万

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包括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同一专利已获得广东省专利奖扶持的,按不超过上述对应标准进行差额扶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获评为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最高资助1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11-26|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
申报日期: 2024-11-26 / 2024-12-25
2024-12-2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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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地理标志商标(产品)培育项目最高补贴10万

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包括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同一专利已获得广东省专利奖扶持的,按不超过上述对应标准进行差额扶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获评为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最高资助1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11-26|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
申报日期: 2024-11-26 / 2024-12-25
2024-12-2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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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转让许可项目最高补贴30万

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包括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同一专利已获得广东省专利奖扶持的,按不超过上述对应标准进行差额扶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获评为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最高资助1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11-26|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
申报日期: 2024-11-26 / 2024-12-25
2024-12-2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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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金融项目最高补贴50万

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包括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同一专利已获得广东省专利奖扶持的,按不超过上述对应标准进行差额扶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获评为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最高资助1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11-26|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
申报日期: 2024-11-26 / 2024-12-25
2024-12-2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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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社会组织扶持项目最高补贴20万

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包括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同一专利已获得广东省专利奖扶持的,按不超过上述对应标准进行差额扶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获评为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最高资助1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11-26|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
申报日期: 2024-11-26 / 2024-12-25
2024-12-2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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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重大活动扶持项目最高补贴60万

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包括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同一专利已获得广东省专利奖扶持的,按不超过上述对应标准进行差额扶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获评为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最高资助1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11-26|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
申报日期: 2024-11-26 / 2024-12-25
2024-12-2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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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专利导航项目最高补贴20万

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包括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同一专利已获得广东省专利奖扶持的,按不超过上述对应标准进行差额扶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获评为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最高资助1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11-26|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
申报日期: 2024-11-26 / 2024-12-25
2024-12-2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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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人才培育项目

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包括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同一专利已获得广东省专利奖扶持的,按不超过上述对应标准进行差额扶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获评为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最高资助1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11-26|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
申报日期: 2024-11-26 / 2024-12-25
2024-12-2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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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维权配套项目最高补贴30万

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包括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同一专利已获得广东省专利奖扶持的,按不超过上述对应标准进行差额扶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获评为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最高资助1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11-26|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
申报日期: 2024-11-26 / 2024-12-25
2024-12-2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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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2024年度使用总量控制类指标引进人才入户的申报

为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推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集聚优质人才,本办法所称的引进人才入户,是指在年龄、学历、职称、技能、岗位等方面符合条件,在本市就业或创业的人才入户广州,包括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引进在职人才入户广州。
发布时间: 2024-07-25|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政策
申报日期: 2024-07-25 / 2024-08-31
2024-08-31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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