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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查询到 86 条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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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州开发区、黄埔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年度考核

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分为申报、认定及考核程序,由区知识产权局按年度发布申报通知后,发动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区知识产权局受理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每年认定不超过20家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单位。经认定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的单位,按照申报方案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工作;建设期满一年后,开展第一年度考核,建设期满两年后,进行第二年度考核(期末验收);每年度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政策规定给予扶持50万元。
发布时间: 2025-05-14|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
申报日期: 2025-05-14 / 2025-05-21
2025-05-21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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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高价值专利和商标培育项目最高补贴20万

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包括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同一专利已获得广东省专利奖扶持的,按不超过上述对应标准进行差额扶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获评为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最高资助1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11-26|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
申报日期: 2024-11-26 / 2024-12-25
2024-12-2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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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高价值商标培育项目最高补贴10万

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包括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同一专利已获得广东省专利奖扶持的,按不超过上述对应标准进行差额扶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获评为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最高资助1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11-26|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
申报日期: 2024-11-26 / 2024-12-25
2024-12-2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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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高价值商标培育项目最高补贴3万

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包括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同一专利已获得广东省专利奖扶持的,按不超过上述对应标准进行差额扶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获评为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最高资助1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11-26|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
申报日期: 2024-11-26 / 2024-12-25
2024-12-2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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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项目最高补贴20万

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包括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同一专利已获得广东省专利奖扶持的,按不超过上述对应标准进行差额扶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获评为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最高资助1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11-26|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
申报日期: 2024-11-26 / 2024-12-25
2024-12-2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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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地理标志商标(产品)培育项目最高补贴10万

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包括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同一专利已获得广东省专利奖扶持的,按不超过上述对应标准进行差额扶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获评为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最高资助1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11-26|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
申报日期: 2024-11-26 / 2024-12-25
2024-12-2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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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转让许可项目最高补贴30万

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包括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同一专利已获得广东省专利奖扶持的,按不超过上述对应标准进行差额扶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获评为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最高资助1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11-26|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
申报日期: 2024-11-26 / 2024-12-25
2024-12-2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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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金融项目最高补贴50万

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包括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同一专利已获得广东省专利奖扶持的,按不超过上述对应标准进行差额扶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获评为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最高资助1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11-26|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
申报日期: 2024-11-26 / 2024-12-25
2024-12-2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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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社会组织扶持项目最高补贴20万

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包括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同一专利已获得广东省专利奖扶持的,按不超过上述对应标准进行差额扶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获评为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最高资助1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11-26|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
申报日期: 2024-11-26 / 2024-12-25
2024-12-2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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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重大活动扶持项目最高补贴60万

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包括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同一专利已获得广东省专利奖扶持的,按不超过上述对应标准进行差额扶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获评为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最高资助1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11-26|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
申报日期: 2024-11-26 / 2024-12-25
2024-12-25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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