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专项资金-支持引办高端体育赛事
政策依据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专项资金支持旅游体育产业发展实施细则》(深龙文规〔2025〕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是本申报指南的政策依据。
资助对象
专项资金支持对象主要是在龙岗区创建旅游服务品牌、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提质升级住宿产品、开拓旅游市场或举办大型高端体育赛事、建设职业体育俱乐部、建设运营体育场馆等,以及壮大旅游、体育市场主体、推动“旅游+”“体育+”产业融合发展,对龙岗区旅游、体育产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的相关项目实施主体。
总则性解释说明
1.专项资金扶持的部分项目实行“事先备案、事后扶持”原则,专项资金的审核采取核准制或评审制。
2.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专项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如果年度资助规模超过财政预算,则对扶持项目应获资助金额按实际情况核减。
3.已获得市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我区可给予相应配套资助。原则上,市、区对以实际投入金额为依据的同一项目累计资助金额不超过该项目实际投入的50%;已经获得龙岗区财政性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或应列入基本建设经费投资范畴的,不予支持;同一企业的子、母公司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扶持。
4.《实施细则》条款涉及的体育企业,均指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统计地(仅规上企业)和运营地均在龙岗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支持标准
(一)鼓励引办国际性高端体育赛事。在龙岗区举办的国际级高端体育赛事活动(需取得国际级体育联合会或单项体育协会等赛事授权机构的赛事授权确认),根据项目类别、赛事等级、规模、影响力、办赛支出、城区权益等,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的50%予以扶持。其中,田径、羽毛球、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网球、冰球、滑冰、电子竞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为A类项目(下同),可给予每次不超过1000万元的办赛扶持;游泳、格斗、三人篮球、极限运动、马术、高尔夫球、国际象棋、围棋、象棋、自行车为B类项目(下同),可给予每次不超过500万元的办赛扶持,极限运动(滑板、滑板车、小轮车、轮滑、霹雳舞、跑酷、越野摩托车等)多个项目同时举办的最高扶持上限1000万元;五人足球、武术、攀岩、体操、健美操、匹克球、路跑、越野为C类项目(下同),可给予每次不超过300万元的办赛扶持。
(二)鼓励引办全国性高端体育赛事。在龙岗区举办的国家级高端体育赛事活动(需取得国家级体育联合会或单项体育协会等赛事授权机构的赛事授权确认),根据项目类别、赛事等级、规模、影响力、办赛支出、城区权益等,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的50%予以扶持。其中,A类项目,可给予每次不超过500万元的办赛扶持;B类项目,可给予每次不超过200万元的办赛扶持;C类项目,可给予每次不超过150万元的办赛扶持。
(三)鼓励创办自主品牌赛事。培育和扶持一批符合我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市场前景好、社会影响力大、品牌知名度高的原创品牌赛事,根据项目规模、影响力、办赛支出、城区权益等,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的50%予以扶持。A类项目,可给予每次不超过500万元的办赛扶持。B类、C类项目,可给予每次不超过100万元的办赛扶持。
(四)对暂未纳入本细则资助范围、但极具发展潜力的运动项目,或属于国际体育组织在我区举办的世界范围内最高等级、积分的国际顶级赛事,因实际情况需要突破上述范围和限额的,可根据具体情况,报区政府会议研究审定。
申报条件
1.申报国际级和国家级赛事扶持项目,须取得国际级或国家级体育联合会或单项体育协会等赛事授权机构的赛事授权文件。
2.高端赛事类扶持实行“事前备案、事后审计”方式进行受理,至少于赛前申请备案并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活动方案、经费预算、安保方案、官方批文等资料。
3.高端体育赛事扶持须事后审计,审计内容和纳入经费支出的范围参照《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高端体育赛事和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资助审计办法》具体执行。
4.已获得市专项资金资助的高端体育赛事项目,我区可给予相应配套资助。原则上,市、区对同一项目累计资助金额不超过该项目实际投入的50%,最终仍以市级审计认定支出为基数确保市区扶持总额不超50%上限,待市局专项审计及支付完成后,我区作为配套政策进行支付。
5.《实施细则》中的极限运动多个项目同时举行,特指不少于三个项目同时举办,方可按照不超过1000万元的标准给予办赛扶持。如仅举办极限运动中的一个项目,则按照不超过500万元的标准给予办赛扶持。
6.为鼓励创办自主品牌赛事,除对市场前景、社会影响力、品牌知名度进行要求外,如该项目列入省、市、区政府重点工作(含政府工作报告或民生实事等),A类项目可给予每次不超过500万元,B类、C类项目可给予每次不超过100万元的办赛扶持。其他自主品牌赛事,按照A类项目可给予每次不超过100万元,B类、C类项目可给予每次不超过50万元的办赛扶持。
7.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给予受理;不真实或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审核合格的,视项目组织开展第一轮专家评审会,通过后予以备案。项目结束经第三方专项审计后,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召开第二轮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会按扶持标准提出具体的扶持意见,评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等级和规模;
(2)项目的影响力及媒体报道情况;
(3)项目总结报告及经费使用情况;
(4)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绩效情况。
(5)扶持标准:
95-100分的项目,给予可享受扶持上限100%的扶持;
90-94分的项目,给予可享受扶持上限90%的扶持;
85-89分的项目,给予可享受扶持上限80%的扶持;
80-84分的项目,给予可享受扶持上限70%的扶持;
75-79分的项目,给予可享受扶持上限60%的扶持;
70-74分的项目,给予可享受扶持上限50%的扶持;
低于70分的项目不予扶持。